年产9万平方智能立体仓库制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828MADEXJ8573 | 建设单位法人:徐成昌 |
孙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省**市**县王丕街道康桥产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9万平方智能立体仓库制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王丕街道康桥产业园 |
经度:116.34479 纬度: 35.0329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28 |
济环报告表(**)〔2023〕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680 |
100 | 运营单位名称:**** |
MADEXJ85-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MADEXJ85-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MA3UCM15-2 | 竣工时间:2023-12-0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517IMJq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智能立体仓库9万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智能立体仓库9万平方米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①下料;②机加;工③焊接;④抛丸;⑤刮腻子、晾干、打磨;⑥喷漆、烘干;⑦成品 | 实际建设情况:①下料;②机加;工③焊接;④刮腻子、晾干、打磨;⑤喷漆、烘干;⑥成品 |
企业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进行工艺调整,本项目生产工艺及设备的变动未新增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的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设计阶段废气环境保护措施: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P1)高空排放;抛丸、腻子打磨工序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P2)高空排放;调漆、喷漆、烘干工序、腻子晾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危废库废气经水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P3)高空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建设废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切割、焊接、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项目腻子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水洗打磨柜+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1#、2#喷漆房废气经各自水旋+过滤棉装置处理后与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腻子晾干废气、危废间废气经同一 套“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P3)排放。 |
企业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进行工艺、生产布局等方面的调整,项目未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不属于重大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须按规定程序办理排污许可手续;竣工后,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于2024年4月26日变更申领了排污登记,登记编号:****。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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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161 | 0 | 0 | 0 | 0.161 | 0.161 | / |
0 | 0.096 | 0 | 0 | 0 | 0.096 | 0.09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布袋除尘器装置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 | 布袋除尘器装置 | 已监测 | ||
布袋除尘器装置 |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一般控制区标准 | 水洗打磨柜+布袋除尘器装置 | 已监测 | ||
水旋+过滤棉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 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表2标准 | 水旋+过滤棉装置、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厂房内设置、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厂房内设置、隔声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下角料、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钢丸、焊渣、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1#喷漆房水旋废水、废油性漆桶、油漆稀释剂包装桶、油性漆渣、2#喷漆房水旋废水、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及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下角料、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钢丸、焊渣为一般工业固废,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喷漆房水旋废水、废油性漆桶、油漆稀释剂包装桶、油性漆渣、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为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 门清运处理,下角料、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钢丸、焊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喷漆房水旋废水、废油性漆桶、油漆稀释剂包装桶、油性漆渣、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 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等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 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下角料、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焊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水性漆渣、废水性漆桶、喷漆房水旋废水、废油性漆桶、油漆稀释剂包装桶、油性漆渣、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润滑油、 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收集、贮存等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 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等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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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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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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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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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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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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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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