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服务 服务范围: 完成**市**区9个镇(街道)48个村约3.8****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 服务要求: (1****基地数据**目录。可供本次调查共享利用的已有数据资料的清单目录文件,主要记录数据来源、用途、采集时间、负责部门、格式、内容、描述、利用情况等信息。 (2****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数据库。****基地调查的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成果。其****基地与房屋的空间分布矢量图、行政区划图(镇街/村)、行政区域影像底图等数据。属性数据包括所有权人信息、农户信息、宅基地基本情况、宅基地所有权权属、宅基地使用权权属、宅基地利用情况、业务管理等属性信息。 (3)图件成果。调查过程中****基地现状图片、房屋现状图片以及调查过程产生的其他图件,****基地至少1张图片,每幢房屋需4张不同角度照片。 (4)文字报告。****基地基础信息调查项目工作方案、技术设计书、技术总结及工作报告等。需提交电子word版和纸质版两种格式。 服务时间: 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完成相关工作。项目质保期为两年,以通过市级验收作为项目完成时间开始计算,质保期内若有业务相关工作,供应商应无偿予以配合 服务标准: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2)《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12); (3)《房产测量规范》(GB/T17986.1‐2000); (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5)《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 (CH/T2009‐2010); (6)《卫星定位城市测量技术标准》(CJJ/T 73‐2019); (7)《农村地籍和房屋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 发〔2014〕101号); (8)《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15〕41号); (9)《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指南》(自然资登记函〔2019〕6号); (10)《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国土资发〔2015〕103号); (11)《****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技术规程(试行)》; (12)《****基地数据库规范(试行)》; (13)《****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基础信息调查工作指南(试行)》; (14)经批准的该项目技术设计书及其他技术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