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心配套路网工程(环湖东路和千岛湖路)监理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中心配套路网工程(环湖东路和千岛湖路)监理 | |
标段编号 | ****01 | |
招标人 | 名称 | **** |
地址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街道华山路商业街 2#楼 07 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春雷 133****719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地址 | ******广场A2座10楼1032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许春娜138****3419、177****1147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14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0.83 | |
项目负责人 | 王振中 | |
证书编号:****2867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
工期(天) | 55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区搬倒井村、小岭村**村改造项目市政工程监理 加分业绩:1、******区搬倒井村、小岭村**村改造项目市政工程监理; 2、**高新区创新谷片区丹桂路综合管廊、**环山路等7条道路建设项目。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高新区创新谷片区丹桂路综合管廊、**环山路等7条道路建设项目。 | |
业绩奖项 | 1、**市兴华路跨徒骇河桥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杯; 2、**高新区孙村**镇周边市政道路工程全过程咨询项目 **杯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0.87 | |
项目负责人 | 朱桂凤 | |
证书编号:****6408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
工期(天) | 55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区皇嘉路道路工程监理 加分业绩:1、********大道(望**路-**大道)道路及综合管廊工程监理; 2、******槐树湾路、春湾路(原银湾路)道路工程监理。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市颍柳路泉河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 |
业绩奖项 | **市颍柳路泉河大桥及接线工程项目:2020年度**省建设工程“**杯”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威鹏****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投标报价(%) | 0.97 | |
项目负责人 | 王登伟 | |
证书编号:****7075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 ||
工期(天) | 550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2020年**区路网畅通工程项目**高新区路网畅通工程监理。 加分业绩:1、****会议中心-新元大道)项目; 2、**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监理三标段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广源路、**南苑路雨水贯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 |
业绩奖项 | 1、2020年**区路网畅通工程项目**高新区路网畅通工程监理:2021年度**市优质工程奖 “古彭杯”; 2、****会议中心-新元大道 )项目:2023年度**市优质工程奖“古彭杯”。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基准价:0.83%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现场抽取结果为方法三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