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电丰盛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844279W | 建设单位法人:任孝忠 |
王鑫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镇**角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电厂“上大压小”**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7-火力发电;热电联产(均含掺烧生活垃圾发电、掺烧污泥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D441-电力生产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镇**角 |
经度:116.64028 纬度: 23.16487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5-11-27 |
粤环审〔2015〕57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03-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2713.42 |
6741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844279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1MA59MGTG3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天鉴检测****公司 |
****0101MA59MGTG3F,914********5920131 | 竣工时间:2023-06-29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4767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2×6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 实际建设情况:2×68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
发电容量增加2×80MW,未超同等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煤经厂内输煤设施进入制粉系统制成煤粉送入锅炉燃烧,并将锅炉内处理过的除盐水加热成为超超临界参数蒸汽,蒸汽在汽轮机中膨胀做功,带动发电机发电,电能由输电线路送给用户。汽轮机排汽通过冷却塔冷凝成水后送往锅炉循环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煤经厂内输煤设施进入制粉系统制成煤粉送入锅炉燃烧,并将锅炉内处理过的除盐水加热成为超超临界参数蒸汽,蒸汽在汽轮机中膨胀做功,带动发电机发电,电能由输电线路送给用户。汽轮机排汽通过冷却塔冷凝成水后送往锅炉循环使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燃煤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烟气脱硝系统脱硝后进入低低温静电除尘器,除尘后烟气进入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塔,脱硫烟气经湿式电除尘处理后由MGGH再热后由210米高烟囱排入大气。除尘器收集的粉煤灰由干除灰系统经封闭管道送至干灰库暂存,炉渣由干式排渣机送入渣仓,脱硫石膏经脱水后送至脱硫石膏库。干灰、炉渣、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配套1套处理能力为30t/h的脱硫废水处理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燃煤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烟气经SCR(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烟气脱硝系统脱硝后进入双室2电场+2袋场复合除尘器,除尘后烟气进入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塔,脱硫烟气经MGGH再热后由210米高烟囱排入大气。除尘器收集的粉煤灰由干除灰系统经封闭管道送至干灰库暂存,炉渣由干式排渣机送入渣仓,脱硫石膏经脱水后送至脱硫石膏库。干灰、炉渣、脱硫石膏全部综合利用。脱硫废水高温雾化蒸发,烟气被电除尘器捕捉回收至灰斗。 |
低低温静电除尘和湿式电除尘变为电袋复合除尘,单塔双循环高效湿法脱硫变为单塔单循环配合金托盘高效湿法脱硫。配套脱硫废水处理系统改为废水旋转高温雾化零排放系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位于**省**市**区**镇**角,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4′~116°59′,北纬23°03′~23°38′。整个厂区按四列式分区布置,厂区由北到南布置了升压站区、主厂房区、辅助生产设施区、新型条形煤仓区和煤港码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位于**省**市**区**镇**角,地理坐标为东经116°14′~116°59′,北纬23°03′~23°38′。整个厂区按四列式分区布置,厂区由北到南布置了升压站区、主厂房区、辅助生产设施区、新型条形煤仓区和煤港码头。 |
按原选址建设,总平面布置未发生较大变化,****处理站、氨罐区、启动锅炉及油储罐、储氢站、****处理站位置变动,环境防护距离未发生变化,没有新增敏感点,规划布局更加合理,按要求做好防腐防渗、应急措施,环保措施没有降低,项目平面布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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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328 | 0 | 0 | 0 | ****328 | ****328 | / |
0 | 338.53 | 368 | 0 | 0 | 338.53 | 338.53 | / |
0 | 568.683 | 942 | 0 | 0 | 568.683 | 568.683 | / |
0 | 63.163 | 99.66 | 0 | 0 | 63.163 | 63.16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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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 |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 | 1套50m3/h的工业废水处理系统,采用絮凝、澄清、沉淀、过滤、中和的处理工艺。 | 2023年12月26日~27日对工业废水进出口开展验收监测。 | ||
含煤废水处理系统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 设计处理能力30m3/h,处理工艺为絮凝沉淀 | 2023年12月26日~27日对含煤废水处理系统进出口开展验收监测 | ||
含油废水处理系统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标准》(GB/T19923-2005)标准 | 建设2×5m3/h的含油废水处理系统 | 2023年12月26日~27日对含油废水处理后开展验收监测。 | ||
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 | 建设10m3/h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工艺为生物接触氧化法的二级生化处理工艺。 | 2023年12月26日~27日对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开展验收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机组废气处理系统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特别排放限值及发改能源〔2014〕2093号文东部地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 采用SCR脱硝+复合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处理,脱硫后烟气经MGGH再热后由210米高烟囱排入大气 | 2023年7月6日、7月8日对1#机组烟囱总排口开展验收监测 | ||
2#机组废气处理系统 |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特别排放限值及发改能源〔2014〕2093号文东部地区**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 采用SCR脱硝+复合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设施处理,脱硫后烟气经MGGH再热后由210米高烟囱排入大气 | 2023年6月28日~29日对2#机组烟囱总排口开展验收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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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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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本期工程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按校核煤种:SO2 634.5t/a、NOx959.42t/a。****保护厅粤[2014]347号《关于重新核定****电厂“上大压小”2*60万千瓦**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及其来源的函》核定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均为2442吨/年。其中二氧化硫总量指标****集团****电厂1号机组脱硫形成的减排量;氮氧化物总量指****电厂1号机组脱硝形成的减排量。根据环保部核定,****集团****电厂1号机组通过加强监管,实现减排二氧化硫2627吨(与2010年相比);****电厂1号机组通过实施降氮脱硝改造,实现减排氮氧化物3169吨(与2010年相比)。因此,****电厂项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削减量均可满足总量指标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执行环评批复及排污许可证要求(氮氧化物942吨/年、二氧化硫368吨/年、颗粒物99.66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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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生态恢复及补偿措施有采取海洋生物人工放流增殖技术、人工鱼礁技术和海岸带湿地生物恢复技术等措施,对被破坏和退化的环境进行修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期间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施工期采取了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于2022年8月2日和2023年6月8日进行两次增殖放流,各放流鱼苗30万尾,对项目附近海域进行了生态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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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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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国家能源局于2011年9月下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同意****电厂“上大压小”**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函(国能电力〔2011〕309号),同意****电厂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由华电****公司****集团****公司共同投资,项目建设2台6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安装烟气脱硫、脱硝装置,相应关停**省**市41.45万千瓦、**省33.5万千瓦小火电机组。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机组关停确认单,上述小火电机组均已完成关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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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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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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