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新颖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不分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Q9A202****0014)
本**县城新颖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委员会评审,确定001不分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不分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1 | **** | ****331.95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评定:合格 | 4个月 (120日 历天) |
2 | ****公司 | ****461.89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评定:合格 | 4个月 |
3 | 浩宸****公司 | ****795.05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等级评定:合格 | 120日历天(4个月)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梁国峰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晋214********59120 |
2 | ****公司 | 李文雅 | 二级注册建造师证、 晋214********49702 |
3 | 浩宸****公司 | 任刚 | 二级住建造师、 晋214********52109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 | 响应 |
2 | ****公司 | 响应 |
3 | 浩宸****公司 | 响应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11号令)规定,向**县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 0351-****522。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住建局
电 话:0351-****571
电子邮件:****@163.com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商贸新街181号
联 系 人:杨丽萍
电 话:0351-****5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长风西街丽华苑1号楼4单元2102
联 系 人:牛女士、王女士、刘先生
电 话:137****1044、138****130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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