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商务部定点帮扶**县基层干部人才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8日
****的2024年商务部定点帮扶**县基层干部人才培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商务部定点帮扶**县基层干部人才培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3、采购代理编号:YBZBCB-2024-015
4、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60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 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
□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代理服务收费 最高限价 |
01 | 2024年商务部定点帮扶**县基层干部人才培训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600000.00元 | 详见采购文件 | 10000.00元 |
二、采****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的价格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
3、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 拒绝 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4、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8、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本次磋商采购 不接受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
注:①****财政厅文件《湘财购〔2022〕17 号》文件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详见附件1)。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②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③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见附件3)。④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提交资格审查证明资料的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时间:2024年6月 18 日至2024年6月 25 日止(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12:00、14:30-17:00。
2、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地点:********公司****公路局大院左侧一单元二楼)。
3、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要求:法人代表提供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提供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同时递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胶装)加盖公章,一式三份,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同时向确定参加的供应商发出邀请。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8 日 09 时 30 分(**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 7 月 8 日 09 时 30 分(**时间)
3、递交地点:********公司****公路局大院左侧一单元二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1、本邀****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儒林镇
联系人:肖先生
电 话:177****48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公路局大院左侧一单元二楼
联 系 人: 杨女士
电 话:0739-****198 189****8818
附件1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 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 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
注册登记机构:
日期、有效期:
注册资本:
地 址:
经济行业:
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
身份证号:
手机号:
附件2
中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 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申请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