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年06月 18日至 2024年06月2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府西二路六号,邮编:510800
联系电话:020-****403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项目 |
建设地点 | ******区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市**区炭步镇骆村大文路40号A座,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主要从事五金配件的加工,年产五金配件120万件。 |
环评机构 | ******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由于周边污水管网未铺设完善,近期,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的员工生活污水,定期通过******公司****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远期,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的员工生活污水,接驳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