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岭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22】7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县财政投入解决,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县赤岭畲族乡赤岭村;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442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118平方米,主要建设业务用房,建筑占地面积799.6平方米,建筑面积1727.8平方米;附属用房建筑占地面积179.4平方米,建筑面积378.7平方米;消防泵房建筑占地面积11.5平方米,建筑面积11.5平方米;配套建设埋地式消防水池、围墙、挡土墙、路面硬化、绿化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建筑面积2118平方米,****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及《****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可承担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建筑面积2118平方米,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本工程项目规模为中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80.13元(暂列金额46.6万元(其中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暂列金额:46.6万);专业工程暂估价4万元(其中含室外深水井工艺做法二次深化及施工暂估价4万元)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建市[2017]241号文及相关文件规定,施工企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②根据******保障厅关于印发《**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11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被列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管理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④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⑤投标****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或相关证书有效的证明材料。⑥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规定,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19日00:00:00至2024年07月11日 09:00:00通****交易中心(https://gcjy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6.00%≤K<10.00%)(含6%,不含10%)。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7月11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https://gcjyzx.****.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cn)、****交易中心(https://gcjyzx.****.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绥安镇**大道东66号,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131,传真:/
联系人:洪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新浦东路22****广场20幢1607室、1608室1609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126.com
电话:0596-****708,传真:/
联系人: 小郭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cn
联系电话:0596-****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改革局
地址:**县绥安镇**大道东 348 号、****政府大楼 4 楼
联系电话:0596-****633、0596-****035
****中心名称:漳****交易中心
地址:****中心四楼招拍挂大厅(黄仓村457号)
联系电话:059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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