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安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 引 号: ND06102-0300-2024-00065
发文字号: 安发改审批〔2024〕54号
发布机构: ****改革局
生成日期: 2024-06-04
标 题: ****改革局****开发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有 效 性: 有效
****改革局****开发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安发改审批〔2024〕54号
****:
报来《********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鑫司〔2024〕22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开发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 ****。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计建设改造污水管网78304米,污水检查井795个。其中:****开发区**工业园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共计建设改造污水管网39763米,污水检查井404个;****开发区甘棠工贸区(含观里工业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共计建设改造污水管网14579米,污水检查井147个;****开发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共计建设改造污水管网21169米,污水检查井215个;****园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共计建设改造污水管网2793米,污水检查井29个;同时进行管线病害修复、清淤处理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15449.85万元,资金来源:申请超长期国债资金及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地点:**市。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项目节能: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项目招投标:请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8年第16号令)、《关于印发**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等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九、其他: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涉及规划、用地、交通、环保、水利、林业、安全、文物保护、地质灾害等有关问题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程序报批。
****改革局
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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