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公司、****公司、**省****公司、出中****公司、******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小学外墙装饰工程 (项目名称)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市池店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约58.1281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装修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总造价约58.1281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81281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5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受到邀请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06月18日至2024年0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00分至 17 时00分(**时间,下同),到**** (地址:**市**区东辅路1110****广场3#楼10层)持本邀请函报名并领取招标资料。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开标现场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1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开标现场以现金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须用信封密封,并在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及投标保证金等字样),开标会议结束后,除第一中标侯选人外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第一中标侯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年 07 月 01 日 15 时 30 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室 (地址:**市**区东辅路1110****广场3#楼10层)。
7.3. 投标文件递交的要求: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出席。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按要求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4.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2024年06月19日17 时00分前以邮件形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com/)、****公开栏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池店镇新店村顶街西路193号 ,邮编:362200 ;
电话: 139****5564 ;
联系人: 刘老师 。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东辅路1110****广场3#楼10层,邮编:362000 ;
电话: 183****4031 ;
联系人:小周 。
监督部门: ****纪委
地址: **省**市**市池店镇
联系电话: 0595-****8007
相关公告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