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索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亿件电源适配器生产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729MA3AF8J499 | 建设单位法人:李少鹏 |
黄小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全** |
江****工业园二****工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5亿件电源适配器生产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2-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90-C3990-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全** 工业园二****工业园 |
经度:114.56391 纬度: 24.751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11 |
全环督字〔202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29MA3AF8J499001W |
2023-12-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0000 |
82 | 运营单位名称:**** |
****0729MA3AF8J49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淮文****公司 |
****0729MA39RK7Y5K | 验收监测单位:**博华****公司 |
****0700MA360F9574 | 竣工时间:2024-01-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511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5亿件电源适配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500万件电源适配器(一期) |
项目分期验收,本次验收内容为:年产1500万件电源适配器(一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插件--波峰焊--手工补焊--检查、测试--点胶--组装--超声熔接--老化--成品测试--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插件--波峰焊--手工补焊--检查、测试--点胶--组装--超声熔接--老化--成品测试--包装入库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废气主要为波峰焊和手工补焊产生的焊接废气,点胶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食堂油烟,本项目要在各厂房波峰焊机、手工焊机设置集气装置,废气经引风机接入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各厂房经不低于20m排气筒排放;项目点胶工序VOCs须做到无组织达标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 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工业园****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江 ****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最终排入**。 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生产机械噪声。须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①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合理布局;②车间墙壁实砌, 可有效隔声;③对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同时加强内部管理,合理作业,避免不必要的突发性噪声。项目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锡渣、残次品、废包装物、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烟尘、生活垃圾、废助剂桶、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机油。锡渣、残次品、废包装物、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烟尘均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助剂桶、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收集容器和危险固体废物暂存间,要求防雨、 防漏、防渗,危废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收运,设立专人管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外运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按环评要求落实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排污口及标识标牌规范化:按照国家和我省、市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各构筑物及污染防治设施规范设立标识牌;醒目处张贴设立生产工艺流程和污染治理工艺流程标识牌;2、健全环保机构和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严禁擅自闲置、停用环保治理设施。当出现污染治理设施发生故障,应立即整改,严禁污染物事故排放和超标排放。落实监测计划。建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台账;3、在项目建设与运行过程中都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 法律、法规和标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在项目建设与运行过程中都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 法律、法规和标准,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5、项目运行和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已按环评要求落实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9252 | 0 | 0 | 0 | 0.925 | 0.925 | |
0 | 0.0675 | 0 | 0 | 0 | 0.068 | 0.06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943 | 0 | 0 | 0 | 0.094 | 0.094 | / |
0 | 0.0151 | 0 | 0 | 0 | 0.015 | 0.01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 | 《****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 化粪池 | 监测期间,项目废水出口中悬浮物的最高监测结果为32.0mg/L;BOD5的最高监测结果为61.3mg/L;CODcr的最高监测结果为318mg/L;氨氮的最高监测结果为24.5mg/L;动植物油的最高监测结果为1.44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 | 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排放 |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的最高监测结果为36.4mg/m3,挥发性有机物的最高监测结果为6.14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建筑物隔声、减振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l2348-2008)3类标准 |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基础采用建筑物隔声、减振以及安装消声器等措施 | 监测期间昼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范围为55.6dB(A)~62.4dB(A),夜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范围为42.0dB(A)~49.6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锡渣、残次品、废包装物、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烟尘、废助剂桶、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机油、生活垃圾等。锡渣、残次品、废包装物、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烟尘均属于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售;废助剂桶、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的固体废物能够实现**化、无害化和减量化,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锡渣、残次品、废包装物、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烟尘、生活垃圾、废助剂桶、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机油。锡渣、残次品、废包装物、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烟尘均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助剂桶、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收集容器和危险固体废物暂存间,要求防雨、 防漏、防渗,危废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收运,设立专人管理,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回收外运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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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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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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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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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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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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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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