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石化扩展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首期)(南坑河整治工程)勘察 | ||
大亚湾石化扩展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首期)(南坑河整治工程)勘察 | ||
2024-06-11 19:42:46 |
大亚湾石化扩展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首期)(南坑河整治工程)勘察
(工程编号:****)
评标报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6月11日
大亚湾石化扩展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首期)(南坑河整治工程)勘察
评标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大亚湾石化扩展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首期)(南坑河整治工程)勘察进行公开招标。****水利厅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将该项目勘察招标评标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亚湾石化扩展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首期)(南坑河整治工程)勘察
工程编号:****
(一)招标范围及规模
根据大亚湾石化拓展区地块的用地红线,本次治理范围为:大亚湾石化扩展区市政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首期)(南坑河整治工程)整治河道长约2.8km,主要工程内容为进行改线、防洪清淤。本工程建设的任务是:配合大亚湾石化拓展区场地整平及市政道路建设,对河道按照规划进行防洪整治、绿化恢复等。本工程总投资约为6943.5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分为2个部分。
(1)防洪工程:按20年一遇防洪标准,对干流2.8km,结合河道防洪现状,提出符合实际的防洪治理目标和措施:对河道断面达不到防洪要求的河段实施河道清淤、局部拓宽、加高加固和生态驳岸改造,提高流域的防洪能力,减免区域内洪涝灾害。
(2)绿化工程:结合大亚湾石化拓展区整体规划布局,对河道两岸进行覆绿。
本工程的河道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临时水工建筑物为5级。
(二)招标内容
为实施本项目所进行的一切必要的勘察工作【含勘察、测绘、物探(如需)】及现场指导与验收等后续服务工作,编制本项目勘察方案,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不含已完成实施部分)。
(三)工期(交货期)
勘察总工期暂定为30日历天,招标人通知开始初步勘察工作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勘察工作并提交初步勘察成果报告;招标人通知开始工作后2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含勘察、测绘、物探(如需)】并提交详细勘察成果报告。
(四)最高投标限价
****500.00元。
二、 招标过程
(一)招标代理
本项目招标工作由招标人****委托****负责。
(二)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代理机构于2024年5月17日在公开的媒体:****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平台、**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具备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下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三)开标记录
开标会议前,通过招标监督机构、招标代理、****交易中心****中心三方解密,本项目共有5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24年6月11日10:00止,共收到电子投标文件5套。分别为******公司;****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建工****公司。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主持,****交易中心****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的见证下进行。招标代理****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一览表列明的投标人顺序、逐一公布,宣读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等情况。(详见开标情况一览表)。
三、 评标工作
1、评标委员会组成:
项目于2024年6月11日14:30正式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4名以及招标人代表1名,共5人(单数)组成。分别是: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小组推选****委员会组长并主持该工程评审工作。(详见《评委委托函》、《专家抽取结果记录表》、《评标会议签到表》、《评委守则》)
2.评标过程
评标工作始终坚持公正、公平、诚信、科学、择优的评标原则,并遵守评标纪律。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法,****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所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审查,具体情况如下:
(1)初步评审
****委员会对5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三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另:****公司的承诺工期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通过形式评审标准中其他要求“没有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第3.1.2、3.1.3款规定的情形。”中“3.1.2(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条款;******公司没有提供“投标人已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录入手续”的相关证明材料,不通过形式评审标准中其他要求“没有出现本评标办法初步评审第3.1.2、3.1.3款规定的情形。”中“3.1.2(9)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
****研究院有限公司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显示的法定人代表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不一致,****委员会评议,认为该情形不违反招标文件1.4.1第4款内容,通过资格评审标准中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详见《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
(2)技术评审,详见《勘察方案评分标准》;
(3)商务评审,详见《资信业绩评分标准》;
(4)投标报价评审,详见《评标价分值》;
(5)评标结果,详见《评委评审汇总表》。
四、 评标结果
****委员会评审,按综合评分由****委员会推荐第一定标候选人至第三定标候选人如下:
定标候选人 | 第一定标候选人 | 第二定标候选人 | 第三定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公司 | **建工****公司 |
投标下浮率(%) | 2.28 | 0.92 | 0.10 |
资信业绩 得分 | 30.00 | 16.50 | 16.50 |
勘察方案 得分 | 29.00 | 27.00 | 20.67 |
价格 得分 | 29.94 | 29.98 | 29.99 |
综合 得分 | 88.94 | 73.48 | 67.16 |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