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召陵分局黑河汾河应急处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汾河应急处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9日09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汾河应急处理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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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汾河应急处理项目;污水处理、人工、车辆、监测服务及药品购买。(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2服务要求:水生态得到明显改善,地表水质达到三类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财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故供应商****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监狱企业的****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 含**生产建设兵团) )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须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加盖供应商公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6月19日 至 2024年06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时30分(**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时30分(**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cn/bidweb/),供应商无需****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代理费用的收取 (1)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2)收取标准:参照漯财购〔2018〕16号文件、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 (3)收取金额:35800.00元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市**区 | |||||||||||||||
联系人:田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60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市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C座 | |||||||||||||||
联系人:郭先生 | |||||||||||||||
联系方式:158****971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郭先生 | |||||||||||||||
联系方式:158****9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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