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拟对长春花系列抗肿瘤生态药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花系列抗肿瘤生态药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0598
通讯地址:**市**区海**线8.8****工业园****审批局
邮编:571152
传真:****6825
通讯地址:**市**区美贤路9号 ****生态环境厅环****管理处
邮编:570203
项目名称: | **花系列抗肿瘤生态药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市****村委会**美安生态科技**新药创制产业创新园标准厂房#11 楼第一、二层厂房 |
环评单位: | ******公司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以南岭**花为起始原材料,提取**碱粗品、**质碱和文多灵成分,通过提纯、合成等工艺得到硫酸**新碱和酒石酸**瑞滨,分别用于生产硫酸**新碱注射液制剂、酒石酸**瑞滨注射液制剂 |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 **花系列抗肿瘤生态药项目符合国家和**现行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市美安生态科技**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产业定位要求、符合相关标准对选址的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省及地方“三线一单”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污染物排放能够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标准,项目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建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级别。评价认为该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 本项目建设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准入类项目;未列入《**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符合《**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琼府[2015]111号)、《**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琼府[2014]7号)、《**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琼府[2017]27号)、《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等法规政策。 |
选址合理性: | 本项目符合《**省主体功能区划》(琼府[2013]89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市美安生态科技**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开发区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选址合理 |
清洁生产水平: | 从原辅材料、生产工艺与装备、**能源利用等方面来看,本项目属于较清洁的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原则。本项目实施后清洁生产可以达到国内企业先进水平。 |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 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废水、噪声及废气等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处理,排入外环境的总量控制****处理厂(一期)进行核算;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氮氧化物和VOCs,根据前文工程分析计算,本项目VOCs排放量为0.0281t/a,NOx排放量为0.085t/a。 |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1、项目所排放废水****处理厂(一期)处理。2、生产车间废气集中收集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高20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化验室、****处理站废气集中收集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通过高20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燃气蒸汽发生器内置低氮燃烧技术,使用原料为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18.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3、由预测评价结果可以看出,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采取噪声治理措施,声源产生的噪声值全部厂界达标,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固体废物按分类管理、妥善储存、合理处置的原则,进行固废处置。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中,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59-2020)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和处置,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5、根据《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地下水污染,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防治对地下水的污染。6、本项目针对各类污染物采取对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后,可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及防止渗漏发生,可从源头上控制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源强,确保项目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 1、根据监测结果,**河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标准要求,表明线路沿线地表水水质现状良好。2、从监测结果可知,K+、Na+、Ca2+、Mg2+、CO32-、HCO3-、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钠、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三氯甲烷、二氯甲烷、硼、银、三溴甲烷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丰水期D1和D5菌落总数超标,D1~D6总大肠菌群超标;枯水期D2菌落总数超标,D1~D6总大肠菌群超标。主要原因是该区域气温较高,且受生活源影响所致。3、区域环境中SO2、NO2、PM10、PM2.5、CO和O3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判定本项目区域为达标区。评价区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确定的评价标准,TSP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TSP、TVOC、甲醇、氯化氢、丙酮、硫化氢、氨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限值要求,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4、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良好。5、本次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址及周边土壤各污染因子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风险筛选值的要求,评价区域内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
环境风险控制: | 本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危险性类别主要为易燃液体和有毒有害物质。由于危险物质储存量较小,在厂区内最大存在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值<1,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分析。从环境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评价,本项目经采取相应应急措施,能大大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并且如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在落实本项目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照国家环境风险管理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潜在的事故风险是可控的 |
公众参与意见: | 本次环评过程中,建设单位进行了三次公示(包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征求意见稿公示、报批前公示),各阶段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公众参与方式均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因此本次环评的公众参与是合法的。环评信息公示发布在公开网站上、征求意见稿公示发布在公开网站上,并张贴在评价范围内公告栏处,以及两次报纸公示,持续时间和公开载体均满足相关要求,因此环评公示是有效、真实的。三次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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