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已由****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核字[2022]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初步设计文****运输厅以冀交函审批【2023】26号批准。建管一体数字化平台开发与实施项目投资约800万元、库区部分桩基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投资约200万元。
一、 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1.项目概况:**1个5万总吨液化烃泊位和1个2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码头水工结构按靠泊5万吨级船舶设计建设)及配套库区,使用**岸线503米,设计年通过能力470万吨,库区总库容46万立方米。装卸及储存货种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纯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乙醇、丁醇,以及低温丙烯、低温丙烷、低温丁烷、低温乙烯、低温乙烷、环氧丙烷、常温丙烯、常温丙烷、常温丁烷。本次比选范围是建管一体数字化平台开发与实施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库区部分桩基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2.比选范围:**港综合港区液体化工码头工程建管一体数字化平台开发与实施项目、库区部分桩基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3. 中选人:1名。
4. 比选控制价:5万元整(含税)。
二、 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须为依法设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比选,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 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分,下午14:30至17:30(**时间,公休节假日除外),到**省**市渤海新区**市沧海路157号,****计划合同部1室 获取比选文件。
获取比选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比选时间及地点
4.1 比选时间:2024年6月24日上午10时30分
4.2 比选地点:****计划合同部1室
五、 比选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6月24日上午10时30分,地点为****计划合同部1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六、 比选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集团****公司网站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概不负责。
七、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省**市渤海新区**市沧海路157号
联 系 人: 李杰英
电 话:0317-****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