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中宁县黑疙瘩沟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826831P | 建设单位法人:张斌 |
陈明宝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 |
中**城南东约17km的黑疙瘩沟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中**黑疙瘩沟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11-土砂石开采(不含河道采砂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012-B1012-建筑装饰用石开采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 中**城南东约17km的黑疙瘩沟南 |
经度:105.76039 纬度: 37.3421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6-01 |
**环(评)函〔2021〕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03-0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70.88 |
48.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826831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环美景(宁****公司 |
916********873710Q | 验收监测单位:****测试中心****公司) |
****0122MA76DT8574 | 竣工时间:2023-04-27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第一环评网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采矿权范围内**量为1076.63万t(420.56万m3),设计年开采规模为100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采矿权范围内**量为1076.63万t(420.56万m3),设计年开采规模为100万t/a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开采方式为山坡式露天爆破采矿,由最高点+1496m采至最低标高+1410m,采深86m,采用陡坡,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开采阶高15m,共设置6个开采平台,平台高度15m,开采中间位置+1450m处设置20m宽的接滚石平台,采掘带宽度15m,最小工作线长度50m,最小底盘宽度20m,同时开采工作面数1个;开采深度86m,最终坡面角55°。 | 实际建设情况:开采方式为山坡式露天爆破采矿,由最高点+1496m采至最低标高+1410m,采深86m,采用陡坡,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开采阶高15m,共设置6个开采平台,平台高度15m,开采中间位置+1450m处设置20m宽的接滚石平台,采掘带宽度15m,最小工作线长度50m,最小底盘宽度20m,同时开采工作面数1个;开采深度86m,最终坡面角55°。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期扬尘、噪声、固废污染。 (二)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建议和对策,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 (三)认真落实“报告表”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穿孔爆破过程产生的扬尘、运输过程中机械及车辆产生的扬尘、碎石临时堆场的起风扬尘。 (1)本项目爆破孔作业采用自带收尘装置的钻机进行湿式作业,在冷却钻头的同时也起到预防粉尘产生的作用。在爆破前采取炮被覆盖,爆破后及时洒水降尘等措施。 (2)项目石料初次破碎后运输至****,铲装过程中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在大风以及恶劣天气停止作业,以减轻碎石临时堆场的起风扬尘。 (3)项目在采**周围建设防风抑尘网,对采**起尘进行围挡,采取对碎石临时堆场洒水抑尘、防尘网遮盖等措施。 (4)运输道路要定期洒水抑尘、汽车装载不能超负荷、降低行驶速度,并对道路两侧种植植被,可降低运输道路产生的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废气排放必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控制浓度要求。 (四)认真落实“报告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生活区建有旱厕,旱厕清掏物定期清掏沤肥处理后用作周边农户施肥;职工产生少量的洗漱水场地泼洒降尘,自然蒸发。 (五)认真落实“报告表”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及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通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安排运输车次,夜间不作业等措施后,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必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六)认真落实“报告表”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破碎粉尘、沉淀池废渣、生活垃圾,在生产过程中不设机修车间,设备维修保养委外,不产生和储存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属于第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破碎粉尘、沉淀池破碎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粉尘基本得到控制,沉淀池废渣主要为车辆轮胎冲洗沉渣、泥沙土,清理后用于项目区低洼处覆土。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送中**生活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七)认真落实“报告表”生态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运营期露天采场区开采过程中,对场地内扰动区域实施洒水降尘措施;并根据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对开采结束的底坑和台阶平台区域实施覆土及土地整治;对露天采场区已进行土地整治区域实施植被恢复措施。对场地内运输道路及扰动区域实施洒水降尘措施;并在道路两边进行植被绿化防止水土流失。定期对项目生活区进行洒水降尘措施,并在办公生活区周边进行植被绿化。闭矿后露天采场生态修复工程主要为露天采场底部、台阶及矿山道路的复垦,复垦方向为人工牧草地。露天采场需复垦为人工牧草地的区域面积0.111km2。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对露天采**进行边坡采取削坡治理,并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已落实对**运输道路进行砾石覆盖,并在施工过程中定期洒水抑尘; 已落实对办公区裸露地实施砾石覆盖,并定期进行洒水抑尘; 已落实在施工期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减少施工期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 已落实对露天采**进行边坡采取削坡治理,并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已对治理后边坡恢复植被绿化; 已落实对**运输道路和办公区定期进行洒水抑尘; 生活办公区已进行植被绿化; 闭矿后露天采**生态修复评价内容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需另行调查验收; 已落实液压潜孔钻机自带收尘器,并钻孔作业时湿法作业; 已落实液压破碎锤初破碎、铲装过程洒水抑尘;采**不设置碎石临时堆场;未落实采**周围防风抑尘网建设; 已落实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严格控制载荷、并减速慢行; 未落实设备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 已落实水冲厕+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属于污染防治措施强化; 已落实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定期维护保养,并合理安排运输车次等; 项目不设沉淀池不产生沉淀池沉渣;项目设备和车辆维护保养均委外;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定期送中**生活垃圾转运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变动情况:采**周围防风抑尘网建设; 变动原因:采**不进行堆存矿石,现采现拉,破碎和铲装采用雾炮车抑尘;运输道路采用洒水车降尘,并且运输车辆采用苫布遮盖。项目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厂界排放限值要求;其余防治措施与环评及环评批复一致。 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动情况:项目未设置设备冲洗平台,无设备冲洗废水产生; 变动原因:运输道路均已采取砾石铺设,且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用苫布覆盖,已进行多措施运输扬尘治理;因此未设置设备冲洗平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在建设过程中因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复下发后5年内没有开工建设的,本批复自动失效,若续建的,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建设单位应加强企业环境管理,加大植树造林绿化面积,达到降尘降噪、美化环境的目的。 3.****环境局****分局****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环境保护“三同时”及日常监管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1.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2.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3.与环评文件及批复一致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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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调节+厌氧+好氧) | 回用于厂区绿化浇灌 | 已建成 | 无监测计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液压钻自带收尘器+雾炮车抑尘+洒水抑尘+运输道路砾石铺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控制浓度要求 | 已建成 | 项目厂界下风向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512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液压潜孔钻机、液压挖掘机、液压破碎锤、自卸汽车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已建成 | 项目验收期间噪声检测结果昼间最大值为63.3dB(A),夜间最大值为53.4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昼65dB(A)、夜55dB(A))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本项目在运营期露天采场区开采过程中,对场地内扰动区域实施洒水降尘措施;并根据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对开采结束的底坑和台阶平台区域实施覆土及土地整治;对露天采场区已进行土地整治区域实施植被恢复措施。对场地内运输道路及扰动区域实施洒水降尘措施;并在道路两边进行植被绿化防止水土流失。定期对项目生活区进行洒水降尘措施,并在办公生活区周边进行植被绿化。闭矿后露天采场生态修复工程主要为露天采场底部、台阶及矿山道路的复垦,复垦方向为人工牧草地。露天采场需复垦为人工牧草地的区域面积0.111km2。 | 已落实对露天采**进行边坡采取削坡治理,并定期进行洒水降尘;已对治理后边坡恢复植被绿化; 已落实对**运输道路和办公区定期进行洒水抑尘; 生活办公区已进行植被绿化; 闭矿后露天采**生态修复评价内容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需另行调查验收;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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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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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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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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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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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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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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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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