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源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2万米防护栏等金属制品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982MA38TNX86R | 建设单位法人:刘琦 |
刘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经开区金属产业园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42万米防护栏等金属制品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省**市**市**经开区金属产业园 |
经度:115.4605 纬度: 28.05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16 |
樟环评字〔2024〕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982MA38TNX86R001W |
2020-03-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 |
31 | 运营单位名称:**** |
****0982MA38TNX86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982MA38TNX86R | 验收监测单位:**省****公司 |
****0108MA37RMAT7K | 竣工时间:2024-03-02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520wMT8C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实际建设情况:**,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42万米防护栏等金属制品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2万米防护栏等金属制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产工艺流程为:将准备好的含锌钢材原材料经过剪板、冲压、焊接、打磨抛光程序后进行预脱脂和脱脂处理,再将脱脂后的产品进行水洗、陶化处理再水洗,烘干后进行喷粉处理,待面粉固化后进行检测出合格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流程为:将准备好的原材料经过剪板、冲压、焊接、打磨抛光程序后进行预脱脂和脱脂处理,再将脱脂后的产品进行水洗、陶化处理再水洗,烘干后进行喷粉处理,待面粉固化后进行检测出合格产品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喷塑粉尘:布袋除尘+15米高排气筒(DA001):固化废气: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排气筒(DA002);生物质燃烧废气: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切割、焊接、抛光打磨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高效滤筒除尘、移动烟尘净化器、移动式除尘器来处理 【废水】依托******公司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隔油、破乳+生化处理(处理规模20m3/d);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规模15m3/d),废水收集池(2m3)。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 【固废】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库(30m3)、危险废物暂存库(10m3)固体废物收集后统一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地下水】源头控制,设置分区防渗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喷塑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后无组织排放;生物质燃烧废气通过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固化和烘干废气通过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切割、焊接、抛光打磨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高效滤筒除尘、移动烟尘净化器、移动式除尘器来处理 【废水】依托******公司已建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隔油、破乳+生化处理(处理规模20m3/d);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规模15m3/d),废水收集池(2m3)。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 【固废】依托******公司已建一般固废暂存间(30m3)和危险废物暂存间(10m3);固体废物收集后统一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地下水】源头控制,设置分区防渗 |
【废气】企业采用设备自带的大旋风二级滤芯除尘装置(设备工艺说明见附件十一)回收粉尘;处理效率更加高效 【固废】******公司现有固废间、危废间利用率不到50%,且在相同厂房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2027.2 | 0 | 0 | 0 | 2027.2 | 2027.2 | |
0 | 0.3102 | 0.3418 | 0 | 0 | 0.31 | 0.31 | |
0 | 0.0314 | 0.0409 | 0 | 0 | 0.031 | 0.03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341.2 | 0 | 0 | 0 | 341.2 | 341.2 | / |
0 | 0.0017 | 0 | 0 | 0 | 0.002 | 0.002 | / |
0 | 0.181 | 0.184 | 0 | 0 | 0.181 | 0.181 | / |
0 | 0.0366 | 0 | 0 | 0 | 0.037 | 0.037 | / |
0 | 0.0252 | 0.0252 | 0 | 0 | 0.025 | 0.025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化粪池 |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已建设化粪池 | 根据《**省****公司检测报告》数据,项目废水处理后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石物油类、总磷排放浓度均满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 ||
隔油池、破乳+生化处理系统 | 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以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已建设隔油赤、破乳+生化处理系统 | 根据《**省****公司检测报告》数据,项目废水处理后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石物油类、总磷排放浓度均满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项目废水处理后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石物油类、总磷排放浓度均满足《****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氟化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 | 已建设布袋除尘器 | 根据《**省****公司检测报告》数据,项目有组织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有组织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表和表2标准限值要求。加热炉燃烧生物质产生的烟尘(颗粒物)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产生的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标准限值。 | ||
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六部分 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表1和表2标准限值要求;加热炉燃烧生物质产生的烟尘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炉窑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产生的SO2、NOx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已建设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根据《**省****公司检测报告》数据,项目有组织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有组织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家具制造业》(DB36/1101.6-2019)表和表2标准限值要求。加热炉燃烧生物质产生的烟尘(颗粒物)满足《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产生的SO2、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产生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表A.1标准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根据本项目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污染物的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针对不同的区域提出相应的防渗要求。 | 已落实:项目已建设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焊渣、废包装材料和除尘器收集粉尘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30m2)外售综合利用;废抹布和手套、废水处理污泥、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托******公司已建一般固废暂存间(30m3)和危险废物暂存间(10m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环境保护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