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镇、****中心,****工作局: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农便﹝2024﹞15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组织申报2024年**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落实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目标要求,牢牢把握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以水稻为主,支持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努力提高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率,推动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产量,更好示范带动全市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
二、申报要求
**市区域内种植水稻50亩(含)以上,且单产水平高于全市上年度平均单产5%(含)以上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基础好,有意愿承担单产提升观摩等任务。承担省级绿色高质高效丰产片、单产提升千亩片项目任务及直播水稻的主体不得申报。申报主体以在某个村承包的集中连片种植区域进行申报,不得跨村累计,申报面积不得超出该主体种植区域所在村的承包面积。
申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材料(附件1)经所在区镇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于6月30日前提交至****,逾期不予受理。****中心组织审核申报材料,研究确定承担项目的主体,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部门备案。
三、技术路径
围绕提高播栽质量,应用高产优质食味常规粳稻品种,采用集中育秧、机插精确定量栽培技术,突出精细整地、培育壮秧、适期增密机插、肥水精准调控、封闭控草、病虫绿色防控等。
四、实施办法
本项目执行“先建后补”方式,实施过程中,项目主体应积极落实关键技术、加强田间管理,并在整地播栽、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化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并提前告知市镇农业农村部门。区镇农业农村部门及时了解核实重点技术到位情况,并进行记录,建立项目实施主体档案(附件2),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不定期组织现场检查。
水稻收获季节,项目实施主体向区镇农业农村部门提前报备收获时间计划,并如实上报实际单产。市农业农村部门按照不低于申报主体个数20%的比例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随机抽测复核。
根据水稻实际单产排名情况,以不超过达标实施主体数量的20%、30%及剩余部分,设置一、二、三等次,拟分别以不超过100元/亩、90元/亩及80元/亩的标准进行奖补,如资金总额超出项目预算,则按比例折算奖补,单个主体奖补金额不高于10万元。奖补主体及奖补金额经互联网及村务公开渠道进行公示,对反映有异议的组织核实。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兑付资金。
附件:
1、2024年**市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申报材料
2、项目主体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