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漯河市源汇区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区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源采磋商采购(2024-43) 2、项目名称:******市**区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50,000.00元 最高限价:750000元 ******市**区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3日09时3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Z202****3401 | **市**区生活污水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750000 | 750000 | 是 | 750000 |
5.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 6、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3.3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可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4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范围(供应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03日09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市民之家五楼开标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到达市民之家五楼,并完成系统签到、磋商、解密及二次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开标方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https://ggzy.****.cn/bidweb/)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响应人需要抵达开标现场,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2、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代理费用的收取
4.1、收取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和漯财购〔2018〕16 号文的收费标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
4.2、收取金额:12750元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五一**段659号 联系人:轩先生 联系方式:180****35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郑东新区**东路85****广场2号楼13层1306号 联系人:黄少侠、李林博 联系方式:152****3526、0371-****4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林博 联系方式:152****3526
采购公告相关附件:采购文件.pdf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