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2024年**区农村公路(新村与撤并村便捷连通路)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内履约信誉中信用****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原:评标办法前附表③内2.2.2(3)履约信誉中 (3、信用****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 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信用评价****运输厅发布的某一施工企业最近 3 年信用等级得分之和。当年在省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 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 AA 级的企业,按照 A 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 0 分计。)
现修改为:评标办法前附表③内2.2.2(3)履约信誉中(3、信用****运输厅发布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运输厅《**省农村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工作指导意见》(湘交农路规[2021]13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信用等级以**市交通运局发布的农村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交通局发布的农村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加分****运输厅近三年发布的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进行权值分配,企业近****运输厅发布企业信用等级的,****运输部近三年发布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权****运输部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 AA 级的企业,按照 A 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当年在**市发布的农村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无信用评价等级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上一年度发布的农村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信用等级结果进行评分(其中上一年度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为 AA 级的企业,按照 A 级计算当年信用评价得分);上一年度发布的农村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也没有信用等级结果的,其当年的信用评价得分按 0 分计。)
因本次澄清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不变。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变更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敬请所有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由此带来的不便,请各潜在投标人谅解。
招标人:****
地 址:**市**区湘江东路639号
联系人:付佳奇
电 话:138****7876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坡裕园大厦1单元3楼
项目负责人:蒋妞、专职人员:文志辉、申学君
电 话 :139****8801(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