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环境局关于2024年6月19日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4-06-19 09: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9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生态环境厅****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8-****015****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598-****255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县**镇**大道1-118****中心)
邮 编:3651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排水沟U型槽制品和不锈钢盖板生产加工建设项目 | ****环境局关于****公司排水沟U型槽制品和不锈钢盖板生产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明环评尤〔2024〕4号 | 2024年6月19日 |
****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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