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年生产低VOCs涂料400吨**项目》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生产低VOCs涂料400吨**项目
建设单位:****年生产低VOCs涂料400吨**项目
建设概况:****建于**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东22****科技园一期4栋二层01号,中心坐标为N22°41′36.554″;E113°22′20.295″。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总用地面积1300m2,建筑面积1300m2。主要从事生产、销售:低VOCs涂料的生产,年产水性涂料200吨、UV涂料200吨。
项目相关设备已经安装完成并进入调试,现进行竣工公示和调试时间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废水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的排放,按90%排放率计算,产生生活污水约为0.84t/d(252t/a)。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公用****公司处理达标。
2、废气污染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投料、搅拌、分装、检测、清洗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臭气浓度,投料、搅拌废气经密闭负压车间+集气罩收集连同分装、检测、清洗废气经密闭负压车间收集后一起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2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高空排放。经以上措施进行处理后,建设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本项目运行后产生的噪声较小,项目通过合理布置车间,加强设备维护与管理,并经自然距离的衰减,对厂区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
4、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普通包装材料、废布袋、布袋集尘等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化学品包装物物、沾有酒精涂料的废抹布、废机油及其包装物和沾有废机油的手套、抹布等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
1、竣工日期:2024年5月29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4年6月19日-2025年6月18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公众科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电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的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黄圃镇兴圃大道东22****科技园一期4栋二层01号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180****8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