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万盛经开区城市内涝治理及排洪管涵建设项目(二期)中心城区箱涵清淤和土建一标段施工监理】 公开选取【工程监理】机构的公告
项目名称 | 万盛经开区城市内涝治理及排洪管涵****中心**箱涵清淤和土建一标段施工监理 |
采购人 |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项目规模 | |
资金来源 | 国企资金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市万盛经开区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监理 |
服务内容 | 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该项目进行施工监理。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1.企业资质: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执业,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包括施工准备、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以实际开工、完工时间为准)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7个工作日内 |
服务金额 | ¥100000.00元至¥124500.00元 |
金额说明 | 1.限价:12.45万元。 2.监理服务费按照以下结算(变更)原则: (1)增加的工程量,采购人不再追加监理服务费; (2)减少的工程量在施工合同金额的10%以上,超出10%部分按中选监理费金额相应减少监理服务费。 3.服务费支付方式: (1)监理机构组建完成,下达开工令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20%; (2)施工进度过半,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 (3)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80%; (4)工程交工验收合格、提交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配合业主完成项目结算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 (5)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支付剩余监理费用。 说明:每次支付前,监理单位均需提供正式足额的发票。 |
选取方式 | 择优+竞价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4-06-24 09:00:00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185****4765) |
监督举报电话 | ****8757 |
备注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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