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雅宝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无纺布、600吨熔喷布和600弹力无纺布智能化技改项目(分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690148T | 建设单位法人:陆臣省 |
魏珍珍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鳌江镇岳巣村鸽巢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5000吨无纺布、600吨熔喷布和600弹力无纺布智能化技改项目(分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81-C1781-非织造布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鳌江镇岳巣村鸽巢路 |
经度:120.55751 纬度: 27.6274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0-30 |
温环平建〔2020〕18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800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690148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690148T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509998P | 竣工时间:2024-0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xhjc.****.cn/index/Gongshi/gongshi_open?id=99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5000吨无纺布、600吨熔喷布和600弹力无纺布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2500吨无纺布和300吨熔喷布 |
由于分切系统、煅烧炉暂未配置完全,且弹力无纺布未投入生产,生产时间较原环评设计有所减少,现已达年产2500吨无纺布和300吨熔喷布的生产能力,故本次做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涉及产品主要有无纺布、熔喷布及弹力无纺布的生产 | 实际建设情况:涉及产品主要有无纺布、熔喷布的生产 |
弹力无纺布未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废水: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废气:吸料粉尘、煅烧废气、复膜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在无纺布生产线熔融、纺丝、喷丝、热轧工序设置集气罩,再经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厨房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处理后经管道引至屋顶排放;噪声:设备选型时尽可能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如加装隔振垫、减振器、消声器等;对车间内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尽量放置在车间中部;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固废:无纺布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导热油、碳渣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批复:废水:项目营运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再****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废气:加强生产车间的通风作业,熔融、纺丝、喷丝、热轧工序上方各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收集后各自引至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厨房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项目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煅烧炉废气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加热炉二级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中的小型标准;噪声:合理布置生产车间,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强减震降噪措施;项目南侧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2类标准;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导热油、碳渣由企业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般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冷却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后汇同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处理厂处理,出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后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气:项目吸料粉尘、煅烧废气采取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措施;纺丝、喷丝废气经集气后分别经两根独立排气筒引至15米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5米排气筒排放;噪声:隔声减震;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无纺布边角料、废导热油、碳渣;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无纺布边角料收集后厂区内综合利用;废导热油委托******公司清运处置;由于区域内无相应处置单位能接受该碳渣危废,故暂存于厂区内,待后续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211 | 0.072 | 0 | 0 | 0.021 | 0.021 | |
0 | 0.011 | 0.04 | 0 | 0 | 0.011 | 0.011 | |
0 | 0.0011 | 0.004 | 0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1296 | 1.364 | 0 | 0 | 0.13 | 0.1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 |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冷却水;项目食堂废水经隔油后汇同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后纳****处理厂处理,出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后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类、悬浮物浓度和pH值范围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小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小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 |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5米排气筒排放 | 食堂油烟废气净化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油烟的排放浓度小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 | ||
/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纺丝、喷丝废气经集气后分别经两根独立排气筒引至15米高空排放 | 纺丝、喷丝废气1#(东南侧)集气后排气筒和纺丝、喷丝废气2#(西北侧)集气后排气筒的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小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4类标准限值要求 | 隔声减震 |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厂界西南侧(1号点)、东南侧(2号点)、东北侧(3号点)和西北侧(4号点)共设置4个噪声测点。昼间噪声监测中,1号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测点噪声排放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环评:无纺布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导热油、碳渣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批复: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导热油、碳渣由企业分类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险固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般固废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固废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无纺布边角料、废导热油、碳渣;生活垃圾收集后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无纺布边角料收集后厂区内综合利用;废导热油委托******公司清运处置;由于区域内无相应处置单位能接受该碳渣危废,故暂存于厂区内,待后续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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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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