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19 15:10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年产500吨高介质常数氧化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靖州县渠阳镇教育路22号 邮编:418400
联系电话:0745-****786
项目名称 | 年产500吨高介质常数氧化锆项目 |
建设地点 | 靖州苗族侗族****工业园内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2019年拟投资3500万元建设电子变压器元件生产线,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电子变压器行业发生改变、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该项目已被迫终止。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对业务进行了调整,于2024年3月27日在靖州苗族****改革局备案了年产500吨高介质常数氧化锆项目。本项目拟利用****已建成的车间二进行生产,该厂房建筑面积2861.3m2,厂房高度H=8.15m。主要建设内容为对原有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购置电弧炉、筛分机、破碎机、混料机、打包机等设备,建设1条高介质常数氧化锆加工生产线。员工办公、生活依托已建成的综合楼。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保措施:1、废水处理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员工生活污水,经公司已有综合楼配套化粪池收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进入靖州县工****处理厂处理。水质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表1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渠水。 2、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产生、排放量较少,但仍需做好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污染周边环境空气,对运营期的废气污染治理提出以下要求: (1)加强对生产设备、设施运行工况的检查,确保电弧炉运转处于正常状态,防止突发性故障导致废气异常排放。 (2)对废气收集管道、风机、排气筒等环保设施应制定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确保各衔接点均密闭完好,不发生泄漏。 (3)加强车间内各物料中转环节的生产管理,严格落实粉尘治理要求,确保车间地面清洁,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量。 (4)加强对项目原辅材料的质量把控,确保氧化锆原料的纯度,减少各生产环节因杂质含量高而产生粉尘污染的可能性。 本项目电弧炉烧结过程中产生烟尘颗粒物含量较少,经风机收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至室外,其排放浓度需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中相关限值要求。粉碎工艺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比较少,厂界浓度需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限值要求。 本项目两台电弧炉分别各设1根排气筒,高度15m,排气筒位置在车间外部远离综合楼的一侧。本项目车间旁的综合楼高度约15m,考虑车间厂房结构安全因素,本项目2根排气筒高度设15m,不满足高出周围半径200m距离建筑3m以上的要求,污染物排放浓度按相应标准值严格50%执行。 3、噪声处理措施:本项目需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安排设备布局,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等措施减少噪声影响。各类生产设备在满负荷运营情况下噪声在厂界四周的噪声贡献值均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处置: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在厂区设置垃圾桶,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生产过程中遗撒的氧化锆粉和废弃包装,其中氧化锆粉经清扫收集后由原料提供商回收利用,废弃包装则外售**回收商综合利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