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任管理人的公告
申请人******公司与被申请人**鸿****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人何广美与被申请人中菱****公司破产清算两案,我院已裁定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的有关规定,采取竞争方式指定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鸿****公司,住所地**省**市**区**大道950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43284M。法定代表人为沈万买,职务总经理。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9日,注册资本6800万元,从事磁组电机、电动环卫设备、整车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等业务。
中菱****公司,住所地**省**市高新区长征南路829****集团有限公司院内3号厂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300MA2N1X7W37。法定代表人杨坤生,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1日,注册资本3亿元,从事电线电缆等的技术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人民法院、****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录中的机构管理人。
2、申报机构可以同时申报参加上述两个破产案件。
3. 申报机构拟委派参与管理人的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情况,并提供反映专业水准的其他材料,应附成员名单、基本资料、联系电话。
4.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5.申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申报方式
申报管理人的机构应于报名期限内向本院提交申报书(一式三份)及相应的证件、资料。
申报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申报机构成立时间、规模、****法院管理人名册证明材料,并提交拟委派参与本案破产管理人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核心成员、常驻人员的执业经历和业绩,以及参加破产业务培训的情况介绍。
2、申报机构拟定的本案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计划、工作思路、工作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内容。
3、申报机构及从业人员不存在依照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应当回避或依法不应被指定为管理人情形的声明。
4、管理人报酬的报价方案。
5、管理人承诺书,承诺如果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支付管理人报酬时自愿放弃管理人报酬。
6、以上资料均须书面报送到我院。申报机构须确保所提交的上述资料均真实、合法,如经核查发现存在虚假及违法情形,该机构将不得再担任本案管理人,并将被列入本院管理人黑名单。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30日下午5时30分。
报名方式:我院接受现场报名,或将申报书及相应资料邮寄至我院联系人处。
五、选取方式
****委员会将在申报的机构中依法择优确定管理人。
六、报名地点与联系人
报名地点:****法院自贸区法庭
地址:**市高新区高新投资大厦四楼西侧自贸区法庭。
联系人:周平、王芸芸
联系电话:0552-****970;180****1113(周);
180****2283(王)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本公告在本院官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