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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园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我公司(****)已委托****公司开展“****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依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现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农业园区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凉山州**县大花镇;
项目性质:**;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14475.0万元,建设育肥牛存栏3060头。项目总占地面积173亩。其中:育肥牛舍18栋27540平方米,干草棚1座864平方米,青贮池3座5500立方米,隔离牛舍2栋1980平方米,处置中心288平方米,精辅料库360平方米,辅助生产用房2444.5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园区给排水工程、变配电、消防、道路等附属工程。
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育肥牛舍8栋10080平方米,干草棚1座864平方米,青贮池1座1500立方米,辅助生产用房2444.5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园区给排水工程、变配电、消防、道路等附属工程。
二期工程建设育肥牛舍10栋17460平方米,青贮池2座4000立方米,隔离牛舍1栋990平方米及相关附属设施设备。
一期二期同步建设。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易伟;
联系电话:180****9570;
邮箱:****@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181****3434;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以后,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关于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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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