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项目所在地区:****门市
本保洁、绿化及消杀供应商征集项目(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征集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项目规模:保洁、绿化及消杀供应商征集项目、数量:4项、简要技术要求:(一)驻场保洁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范围:项目区域红线图以内范围的环境管理工作。包括:小区红线范围内除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楼栋内外、广场、道路、公共设施设备、公共场地、沟渠池井、水景喷泉等公共区域的常规清洁以及生活垃圾收倒工作(楼道清杂不属常规工作范畴)等,其他详见征集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合同包001(驻场保洁(含四害消杀)、驻场绿化):
合同包002(驻场保洁(含四害消杀)):
合同包003(驻场绿化):
合同包004(四害消杀、白蚁消杀):
合同包001(驻场保洁(含四害消杀)、驻场绿化):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凡有能力提供本征集文件所述服务/货物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有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
2、申请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供应商成立年限满须满1年及以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b.无法按照以上a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申请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站(https://credit.****.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②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申请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或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税务局网页查询截图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门市清洁资质(原件备查);②供应商须提供有害生物防制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③供应商具有年服务金额累计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行政区内保洁服务业绩(在有效期内),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④供应商具有年服务金额累计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行政区内园林绿化服务业绩(在有效期内),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⑤供应商须在**本地区有固定办公场所或仓库(提供办公场所或仓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详见征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002(驻场保洁(含四害消杀)):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凡有能力提供本征集文件所述服务/货物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有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
2、申请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供应商成立年限满须满1年及以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b.无法按照以上a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申请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站(https://credit.****.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②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申请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或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税务局网页查询截图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门市清洁资质(原件备查);②供应商具有年服务金额累计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行政区内保洁服务业绩(在有效期内),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③供应商须在**本地区有固定办公场所或仓库(提供办公场所或仓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详见征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003(驻场绿化):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凡有能力提供本征集文件所述服务/货物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有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
2、申请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供应商成立年限满须满1年及以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b.无法按照以上a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申请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站(https://credit.****.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②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申请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或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税务局网页查询截图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具有年服务金额累计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行政区内园林绿化服务业绩(在有效期内),须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②供应商须在**本地区有固定办公场所或仓库(提供办公场所或仓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详见征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004(四害消杀、白蚁消杀):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凡有能力提供本征集文件所述服务/货物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均有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1、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
2、申请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供应商成立年限满须满1年及以上,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b.无法按照以上a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
(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申请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
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信用**”网站(https://credit.****.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②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申请截止时间)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 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
(六)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或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税务局网页查询截图证明材料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须提供有害生物防制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②供应商须提供白蚁防治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③供应商须在**本地区有固定办公场所或仓库(提供办公场所或仓库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其他详见征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咨询电话:蒋小姐0592-****823;邮箱:wxsb@iport.****.cn;传真:0592-****660-6969。地址:****(**市**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售标室)。征集文件(含电子版)每个合同包售价50元人民币。征集文件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00:00(**时间)
递交方式:提交纸质申请文件至****——**市**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开标厅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00:00(**时间)
开标地点:****——**市**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开标厅
1、文件费、服务费等费用: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行:建行**自贸试验区航空港支行;
账号:351********052504219;
2、发布公告的媒介:征集文件如有变更,****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http://www.****.cn/)、《**招投标网》(网址:www.****.com)等媒体发布通知,请投标人关注,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3、友情提醒:
欢迎申请人对项目采购过程中公告发布、征集文件购买、保证金缴交和退还、服务费收取、入围通知书发放等环节的服务进行监督。有关上述事项的服务质量及****综合部黄经理(电话:0592-****656),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港中路1672-1682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徐先生、曾小姐
电 话:0592-****600、****152
电子邮件:xulf@iport.****.cn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