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环审复〔2024〕8号
**县桂桂洗涤厂:
你单位报批的《**县桂桂洗涤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分局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代码:****)建于**县**镇南营寨大湾子****公司内,地理位置东经102°52′49.351",北纬23°36′28.797",项目已****改革局的投资项目备案证,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1万元,**1条1080t/a布草洗涤生产线,占地面积3597m2,建设内容包含洗涤车间、办公生活区、职工住宿区、锅炉房设置1台4t/h生物质锅炉以及供水、供电等配套设施。
经审核,我分局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提出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运输路线,减少工程建设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施工固废及时处置,避免造成污染。
(二)加强对废水的收集和管理。洗涤废水、锅炉废水及软化废水进入1#蓄水池(26m3),设置一套处理能力为10t/h****处理站(三级沉淀池(78m3)+一体化气浮机+多介质渗滤器)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值要求后,进入2#蓄水池(50m3)暂存,每天通过罐****处理厂进行后续处理,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污水转运接收台账以备查;蒸汽冷凝水全部回用于锅炉再利用;食堂废水经1个0.5m3的隔油池预处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10m3)处理后,提供给当地农户作为肥料使用。
(三)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和厂区环境管理。项目设置1台4t/h的生物质燃料蒸汽锅炉,在锅炉出气口设置集气管道,收集后经风机引入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煤锅炉标准限值后,并入一根35m高排气筒排放。
(四)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五)固废妥善处置,做到处置率达 100%,各固废贮存点须按规定采取“三防”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锅炉炉渣、污水处理站污泥、职工生活垃圾等。项目设置1间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锅炉炉渣及布袋除尘器尘灰暂存后由周边农户运出用作农肥;污水处理站污泥污泥经板框压滤机压滤至含水率≤60%后,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统一****回收站: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附近村镇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防范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
三、项目建成后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6 号)规定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方可排放污染物。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三个月内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施工期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应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依据之一,环保设施验收完成后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
五、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五年,该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运营过程中,必须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请**县生态****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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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7日
抄送:县发改局,县生态****执法大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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