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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港水厂排泥水工程岩土勘察及基坑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洪港水厂排泥水工程岩土勘察及基坑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市。
2、项目规模:本****水厂内**60万立方米/日的排泥水处理系统建构筑物,主要**单体有排泥池、浓缩池、平衡池、脱水机房、变电所,平面布置见总图。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3、服务期限: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提供符合规范要求的各项成果报告,具体报告具体提交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4、质量要求:各项成果报告质量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要求,确保通过审查。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岩土勘察、放线及放样、地形测绘、规划测量(含竣工后规划核实测量及报告)、竣工测绘(含竣工图)、物探、基坑监测,并出具相应的报告。
具体要求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项目要求部分及第五章技术要求。
2、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同时具备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自然**部颁发的测绘乙级资质;
(2)同时具备①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②自然**部颁发的测绘乙级资质;
2、投标人具****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检测能力附表中含基坑工程(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并具备岩土工程相关专业或工程测量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深基坑支护监测上岗证;
4、拟派专业人员及资质:不少于3名(含3名),须为岩土工程相关专业或工程测量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并持有深基坑支护监测上岗证;
5、提供诚信承诺书、服务承诺书、承诺函(格式详见文件第六章)
五、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6、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任何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请于2024年7月1日0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市公共**交易网-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日09时30分,提交方式为书面递交。
2、递交地址:**市**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层。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全部交易分类-其他交易”发布。**市公共**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十、评标办法:价格单因素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十一、特别提醒
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路221号 | 地址 | **市**路1号太阳鑫城1幢东单元6层 |
联系人 | 黄工 | 联系人 | 李晓鸥 |
电话 | 0513-****4060 | 电话 | 0513-****0636 |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