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基地建设项目-2023年基础设施水利工程(一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市****基地建设项目-2023年基础设施水利工程(一标段)开标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9时00分(**时间)****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大厅第五坐席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市****基地建设项目-2023年基础设施水利工程(一标段);
招标编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标总得分:91.82
投标报价:****2334.54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袁保智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8882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2****0207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评标总得分:87.03
投标报价:****4800.75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从万富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3449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0661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评标总得分:86.30
投标报价:****5753.98元
质量:合格
工期:180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任项目经理:孙佳宝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7662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2****0398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4日(不少于3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林业局
电话:0392-****701 传真:/
邮箱:/
邮编:458010
地址:****政府五号院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靳先生
电 话:0392-****157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闫先生
电 话:0392-****696
传 真:/
2024年6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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