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工程锅炉房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锅炉房整修工程
2.2项目编号:****
2.3本工程的建设地点:**省**市
2.4本工程的建设规模:1项
2.5最高限价:约170.136万元
2.6本工程的计划工期:77日历天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所示的全部建设内容。包括两台4吨热水锅炉设备拆除、安装、调试及锅炉房整修改造。
2.8其他: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外资港澳台背景。
3.2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2、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2021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以竣工时间为准)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单同时提供网站截图);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注: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5信誉要求:(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6月1日~2024年5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5)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
3.6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办(2023)32号文及**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带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被授权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7)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以上材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5日13时00分,地点为**市**区洋浦大街6999****中心AB栋101开标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7月5日13时00分;地点为**市**区洋浦大街6999****中心AB栋101开标1室。
8.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
联系人:秦助理
联系电话:158****263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大路998号
联 系 人:叶琪
电 话:0431-****1535
电子邮件:****@sina.com
10.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徐助理
办公电话:0436-****784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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