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上允镇竜浪煤矿改造升级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490659E | 建设单位法人:金家保 |
陈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 |
**省**市**县上允镇千岗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煤矿改造升级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620-B620-褐煤开采洗选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上允镇千岗村 |
经度:99.84865 纬度: 23.08662 | ****机关:**市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2-31 |
普环准〔2022〕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121.34 |
646.0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490659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2MA6L34LE2R | 验收监测单位:国瑞检测****公司 |
****0100MAC1ADQN3A | 竣工时间:2023-03-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0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list/2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技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开采规模30万t/a | 实际建设情况:开采规模30万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井下开采(综采放顶煤采煤法)+筛分+洗选 | 实际建设情况:井下开采(综采放顶煤采煤法)+筛分+洗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矿井涌水处理能力2000 m3/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曝气+混凝沉淀+锰砂过滤+纳滤+消毒”,总排口安装在线自动监测系统。食堂餐饮废水、机修废水经隔油预处理,生活污水、洗****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厌氧生化+缺氧滤池+好氧生化+沉淀+消毒”。规模130m3/d;机修车间隔油池容积为2m3。矿井涌水事故应急池容积为235m3,生活污水事故应急池容积为130m3。容积为6000m3的蓄水池。洗煤车间循环水池(污水池150m3+**池40m3)。 原煤筛分库房:原煤筛分库房分级筛配套喷雾洒水设施,设集尘罩(集尘率95%)+脉冲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以上)+15m高排气筒。 储煤场(含矸石转运场):设置全封闭结构,配套喷雾洒水设施,周围种植有降尘作用的树木,形成滞尘绿化带。 黄泥堆场地:对堆放场地硬化,四周设排水沟连接注浆池,顶棚+围挡。 工业场地:装车处和转载点设喷洒设施;设置一个容积为4m3的车轮冲洗池位于厂区出厂路口,****处理站。 运煤道路: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 噪声:采取减振、建筑隔声;禁止坑木加工、机修设备夜间运行;通风机安装消声器、扩散塔;风井排口避免朝向附近居民点,降低噪声影响。 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转运至上允镇垃圾中转站。****处理站污泥经干化后,用作周边农田肥料。****处理站煤泥经脱水机脱水,洗选煤泥经压滤机压滤后****砖厂。废机油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地下水:共设置2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重点防渗区:油脂库、危废暂存间,机修车间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2mm厚的**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 一般防渗区:洗煤车间、洗煤循环水池、事故应急池等水池内壁及底部涂装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防渗涂料或贴装缝隙止水条(水平、垂向),使渗透系数≤1×10-7cm/s,以满足防渗要求;矸石转运场可采用混凝土添加防渗剂的防渗地坪,切断污染地下水的途径。 简单防渗区(利用):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区、控制室、变电所、值班室等,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村庄保护煤柱及搬迁:团山村、****小学按设计要求留设保护煤柱。老芒洋村搬迁,建筑垃圾运输至上允镇建筑垃圾处置点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堆放。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项目根据分区开采矿井水产生情况,****处理站进行分期建设,设****处理站规模500m3/d(已建),二期规模1500m3/d(规划建设),****处理站总规模达到2000m3/d。****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絮凝沉淀+混凝沉淀+斜管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纳滤+消毒”工艺。项目废水排口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并通过在线专项验收。 食堂餐饮废水、机修废水经隔油预处理,生活污水、洗车废水经工业场****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30m3/d,A2/O处理工艺“厌氧生化+缺氧滤池+好氧生化+沉淀+消毒”)处理后回用。机修车间已建设隔油池容积为2m3。矿井涌水事故应急池容积为235m3,生活污水事故应急池容积为130m3。容积为6000m3的蓄水池。洗煤车间煤泥水闭路循环,洗煤车间内建有一座容积为190m3循环水池(污水池150m3+**池40m3)。 原煤筛分库房:原煤筛分工段设置集气罩收集筛分粉尘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车间设置喷雾洒水系统。 储煤场(含矸石转运场):储煤场地面硬化,四面围挡+顶棚全封闭并配套喷雾洒水设施。厂区合理设置绿化。 黄泥堆场地:黄泥堆场因相关部门要求未建设顶棚,采用防雨布覆盖,满足防雨,防尘的要求。 工业场地:项目工业场地内装车处和转载点均设置喷洒设施;厂区转运出入口处设置一个容积为4m3的车轮冲洗池,冲洗****处理站处理。 运煤道路: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 噪声:采取减振、建筑隔声;禁止坑木加工、机修设备夜间运行;通风机安装消声器、扩散塔;风井排口避免朝向附近居民点,降低噪声影响。 固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转运至上允镇垃圾中转站。****处理站污泥经干化后,用作周边农田肥料。****处理站煤泥经脱水机脱水,洗选煤泥经压滤机压滤后****砖厂。废机油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地下水:****处理站西南侧约50m及东南侧约320m处各设置一个监测井。 重点防渗区:危废间地面铺防渗膜两层,刷防渗胶三层进行防渗。油脂库采用厚度30cm的P6混凝土硬化,地面铺防渗膜两层,刷防渗胶三层。机修区采用厚度30cm的P6混凝土硬化防渗处理,机修设备检修地面铺防渗膜两层,刷防渗胶三层。 一般防渗区:洗煤车间、洗煤循环水池、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水池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水砂浆进行防渗;矸石转运场进行混凝土硬化。 简单防渗区(利用):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区、控制室、变电所、值班室等,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村庄保护煤柱及搬迁:项目开采设计中已预留保护煤柱,建设单位在开采中将严格按照设计进行预留保护煤柱。建设单位已制定搬迁计划及方案,搬迁计划受竜浪村村庄规划未确定的影响,搬迁计划延期,并****人民政府进行了搬迁延期的请示。根据项目开采进度及计划,预计至2029年才会影响老芒洋村住房安全,建设单位将在老芒洋村受开采影响之前完成搬迁。 |
项目主要变更内容为:(1****处理站进行分期建设,设****处理站规模500m3/d(已建),二期规模1500m3/d(规划建设),****处理站总规模达到2000m3/d。****处理站分期建设已进行分期建设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并备案。(2)黄泥堆场因相关部门要求未建设顶棚,采用防雨布覆盖,满足防雨,防尘的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自然植被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其功能不降低。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制定并落实生态重建与恢复方案,尽可能减缓**生态影响。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2)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有关部门要求,对**边界及周边村庄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严禁越界开采。(3)剥离表土单独收集用于生态修复,采取裂缝填补、陡边坡防护、土地平整和复垦等措施,采用适生乡土物种恢复施工迹地,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按照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规定落实相应保护措施,保护野生动物生境。(4****煤矿开采影响范围内建筑物、附近村庄地面和道路的观测、监控,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和生态监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和生态影响长期跟踪监测,采取必要优化和强化措施,减缓不利影响,避免或减轻采煤沉陷引发的生态破坏,并及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环境管理、养护管理、人员管理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5)按照《地下水管理条例》要求,工程开工前将工程建设方案和防止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方案报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6)工程建设期、运营期应严格遵守“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分层开采、限厚开采等保水采煤措施,对断层、陷落柱等不良地质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严禁疏水降压采煤。开展导水裂缝带发育观测,根据观测结果及时优化、调整保水采煤措施,避免导通隔含水层,切实保护区域地下水**。(7)实施分区防渗,对机修车间、油脂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实施重点防渗;对****处理站及配套构筑物、矸石转运场、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回用水暂存池等实施一般防渗;其他区域实施简单防渗。(8)制定并落实地下水保护、监测、应急方案,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量、水位、水环境质量,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完善相应的地下水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做好相关技术论证工作,若因煤矿开采影响**及周边村庄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你公司应负责及时妥善解决。(9)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规范设置工业场地“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完善储煤场、矸石转运场顶棚及截排水设施,严格落实对废水的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机修及洗车废水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同经处理规模130m3/d、处理工艺为“厌氧生化+缺氧滤池+好氧生化+沉淀+消毒”****处理站处理,达到《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539-2016)选煤用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洗煤车间,不外排。洗煤产生的煤泥水进入污水池,再泵入煤泥深锥高效浓缩机,上层**回用,下层浓浆进入压滤机脱水,**回用。提高矿井涌水利用率,矿井涌水、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处理规模为2000m3/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混凝沉淀+保安过滤器+纳滤+消毒”****处理站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相应标准要求后优先回用于井下生产、防尘用水、洗煤用水、黄泥灌浆用水、砖厂用水及甘蔗地灌溉等,原则非雨**部回用,不外排;雨天部分回用,部分储存于蓄水池(6000m3)内,回用后仍有剩余确需外排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清洁生产指标要求外,其相关水质因子值还应满足或优于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对应值,且不得影响相关河段水功能需求。(10****处理站事故应急池(235m3)和生活污水站事故应急池(130m3)。(11)加强相关设施运行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非正常工况、事故状态下,各类污(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避免事故排放。规范设置排污口,加强矿井水、外排水质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完善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12)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井下设置洒水降尘系统,储煤场和矸石转运场设三面围挡及顶棚,并设置喷雾洒水设施。原煤、煤矸石装卸、转载、储运环节须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场内输煤采用全封闭输煤栈桥。原煤筛分库房内分级筛设集尘罩,配备脉冲布袋除尘器,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煤筛分标准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13)矿井地面生产系统大气污染物及作业场所无组织排放需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相关限值。优化运煤路线,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过程中须用篷布遮盖车厢,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沿线村庄居民的影响。加强大气环境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周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标。(14)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空压机、通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室内,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运行,通过采取减振消声、增设绿化带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应限速禁鸣。运营期厂界噪声稳定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加强声环境质量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周边区域声环境质量达标。(15)施工期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处理站污泥、洗选煤泥脱水后与煤矸石一起临时堆放于矸石转运场内,****砖厂综合利用。煤矸石处置利用应满足《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规范建设矸石转运场,选址、建设和运行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综合利用方式,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率。煤矸石暂存后外运综合利用,应妥善堆存,规范台账记录,严禁随意堆放,避免对环境产生影响。加强煤矸石固废属性鉴别和放射性检测,若煤矸石固废属性发生变化,须及时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生****处理站污泥统一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得到妥善处置。(16)严格落实“以新带老”各项措施。(17)油脂库和危废暂存间设专人负责管理,规范台账记录,定时进行检查巡视。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落实应急设施、物资和经费,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政府相关部门和受影响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将项目突发环境事件****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你公司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如遇大量异常矿井涌水,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切实保护地下水**、避免污染下游地表水体。(18)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19)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报告书》中的环境监测计划要求,制定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发现异常立即停产,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按照环境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环境保护宣传工作。(20)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该《报告书》是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开展长期跟踪监测。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21)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项目投运前向社会公开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制定并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方案,根据结果不断优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环境监理报告以及以“以新带老”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应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报告书》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22****政府书面报告,储煤场和矸石转运场周边5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在村庄附近开采时,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留足安全距离,不得影响居民房屋安全。(23)进一步优化设计,加强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确保各项指标均达到清洁生产二级及以上标准要求。按照《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2〕26号)的要求,禁止开采含硫量高于3%、灰分高于40%的煤层。(24)如项目建设和运行需要取得其他行政许可或办理相关手续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审批等其他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25)《报告书》经批准后,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1)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的要求,施工期和运行期均落实了相关的生态保护措施,未发现**生态环境功能有明显的降低。项目属于井下开采,工业场地为原有项目已有工业场地,项目在施工中的临时占地已全部恢复,项目井下开采过程中不会再新增占地及植被破坏。(2)项目在设计阶段已设计预留足够的保护煤柱,项目实际开采中也按照设计进行开采,预留保护煤柱,开采范围限制在合法**范围内。(3)项目工业场地为原有项目已有工业场地,项目在施工中的临时占地已全部恢复,绿化复垦等采用本土物种。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间严格遵守和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没有破坏野生动物生境。(4)建设单位设有专人定期进行**内的地表沉降和岩移监测(观测记录见附件);开采中已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地面沉陷,避免地面生态破坏。项目运行期间安排专人进行环境管理工作,并适时安排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会。(5)建设单位已编制“****煤矿改造升级项目防止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措施方案”(详见附件),****水务局进行备案请示。(6)工程建设期、运营期始终严格遵守“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项目设计进行分层、分区开采,并按设计方案预留保护煤柱,禁止疏水降压采煤。项目开采期间进行井下地下水观测(观测记录见附件),并根据观测结果及时的优化开采。(7)重点防渗区:油脂库、危废暂存间,机修车间机修区防渗措施为地面铺防渗膜两层,刷防渗胶三层;一般防渗区:洗煤车间、洗煤循环水池、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水池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水砂浆进行防渗;矸石转运场进行混凝土硬化。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区、控制室、变电所、值班室等进行一般地面硬化。(8)建设单位已编制“****煤矿改造升级项目防止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措施方案”(详见附件),项目开采期间进行井下地下水观测(观测记录见附件)。****处理站西南侧约50m及东南侧约320m处各设置一个监测井。根据项目施工期对项目区周边地下水的监测,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运行期间未发生影响周边村庄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情况。(9)项目施工期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项目工业场地内已建设雨水收集管沟及污水收集排放管,能够实现场地内的“雨污分流”;项目储煤场、矸石转运场已建设堆棚;项目机修废水设置隔油池进行预处理,机修废水、洗车废水、生活****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处理站处理工艺为A2/O处理工艺“厌氧生化+缺氧滤池+好氧生化+沉淀+消毒”。洗煤车间煤泥水闭路循环,洗煤车间内建有一座容积为190m3循环水池(污水池150m3+**池40m3),实现洗煤水循环使用。 矿井涌水、工业场地初****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絮凝沉淀+混凝沉淀+斜管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纳滤+消毒”工艺)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无法回用的外排;项目井下探放水期间增设备用矿井水沉淀池1个,用于矿井水初级沉淀。根据验收期间矿井水出水监测,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10****处理站****处理站事故****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容积分别为235m3和130m3。(11)建设单位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530828-2021-004-L),项****处理站事故****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容积分别为235m3和130m3,能够有效避免废水事故排放;项目已在废水总排口设置在线监测设施并通过在线专项验收(验收意见见附件)。根据验收期间矿井水出水监测,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12)已按要求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井下开采设置洒水降尘系统;储煤场和矸石转运场设四面围挡+顶棚全封闭并配套喷雾洒水设施。项目工业场地内装车处和转载点均设置喷洒设施;矿井口至筛分洗煤车间输煤采用封闭栈桥;原煤筛分工段设置集气罩收集筛分粉尘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车间设置喷雾洒水系统。根据验收监测,项目筛分工段有组织粉尘及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3)根据验收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测,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能够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相关限值。项目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覆盖。项目已编制施工期环境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实施跟踪监测。(14)项目选用符合环保标准的低噪声设备,设备通过置于房间内、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根据验收厂界监测结果,厂界声稳定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项目已编制施工期环境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实施跟踪监测。(15)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处理站污泥、洗选煤泥脱水后与煤矸石一起临时堆放于矸石转运场内,****砖厂(澜沧****材料厂)综合利用(已签订煤矸石销售协议),项目煤矸石外售制砖的处置方式符合《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煤矸石堆场位于工业场地北侧储煤场内,占地面积约200m2,地面硬化,四面围挡+顶棚全封闭,地面硬化。煤矸石堆场设置台账记录。根据验收期间的煤矸石属性鉴别,煤矸石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Ⅰ类);根据煤矸石放射性检测,放射性未超过需进行辐射影响评价的限值;生****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危废间地面铺防渗膜两层,刷防渗胶三层进行防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16)项目已严格落实“以新带老”相关措施。(17)油脂库和危废暂存间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检查巡视,危险废物进出均规范填报台账记录。项目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备案(备案号:530828-2021-004-L),应急预案中已对项目区存在的环境风险提出风险防控措施,企业后续需按环境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培训、演练并落实相关的应急设施、物资和经费,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政府相关部门和受影响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将项目突发环境事件****政府应急管理体系。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中已针对矿井水异常排放情况进行了应急措施分析及要求,企业后续应仔细研读学习,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避免污染环境。(18)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及运行期间均倾听民意,验收期间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未发现有公众提出环境诉求及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19)项目已编制施工期环境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实施跟踪监测。已组织实施了项目施工期监测和验收阶段的监测。项目建设至验收期间未发现异常情况,后续若发现异常情况,企业****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20)企业已建立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安排专人进行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项目环保设施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并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企业设计中已将环保措施及设施纳入,项目施工及监理中也已将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落实和监理。(21)项目已委托****进行环保工程施工监理,并出具了监理报告,监理完****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监理报告的公示(详见附件)。项目已编制施工期环境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实施跟踪监测。已组织实施了项目施工期监测和验收阶段的监测(详见附件)。根据上文“以新带老”措施落实情况对照表,项目已严格落实相关措施。根据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项目属于登记管理,项目已于2024年4月2日进行了排污登记变更,并取得登记回执。(22****人民政府发函,说明项目工业场地区周边环境防护距离设置情况(详见附件)。项目后期开采至周边居民区附近时,需按照设计及环评阶段提出的要求预留安全距离。(23)根据对照《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企业能够满足清洁生产二级水平;根据**煤层煤质成分分析,项目区煤层含硫量高为0.79%和1.29%,灰分为4.99%和8.65%。(24)项目建设的手续完备,相关保护措施落实基本到位。(25)根据对照,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建设距批复日期未超过5年。 |
设****处理站规模500m3/d(已建),二期规模1500m3/d(规划建设),****处理站总规模达到2000m3/d。 项目根据分区开采矿井水产生情况,****处理站进行分期建设,分期建设满足分区开采的废水处理需求,能够做到出水水质达标,不属于环保措施弱化(矿井水分期建设已进行分期建设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分析并备案)。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处理站 | 项目废污水回用于井下防尘用水执行《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中规定的井下消防、洒水水质标准;回用于地面洒水及绿化用水执行GB/T18920-20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标准;回用于洗煤车间洗煤用水的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限值要求;回用于甘蔗地灌溉的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外排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废水排放限值。 | 项目根据分区开采矿井水产生情况,****处理站进行分期建设,设****处理站规模500m3/d(已建),二期规模1500m3/d(规划建设),****处理站总规模达到2000m3/d。****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絮凝沉淀+混凝沉淀+斜管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纳滤+消毒”工艺。 | 出水进行采样监测 | ||
****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洗涤用水”标准限值要求 | 工业场****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30m3/d,A2/O处理工艺“厌氧生化+缺氧滤池+好氧生化+沉淀+消毒”) | 出水进行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筛分粉尘治理措施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煤筛分标准 | 原煤筛分工段设置集气罩收集筛分粉尘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 筛分工段排气筒监测 | ||
无组织控制措施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 储煤场(含矸石转运场):储煤场地面硬化,四面围挡+顶棚全封闭并配套喷雾洒水设施。厂区合理设置绿化。 黄泥堆场地:黄泥堆场因相关部门要求未建设顶棚,采用防雨布覆盖,满足防雨,防尘的要求。 工业场地:项目工业场地内装车处和转载点均设置喷洒设施;厂区转运出入口处设置一个容积为4m3的车轮冲洗池,冲洗****处理站处理。 运煤道路: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 |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噪声防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采取减振、建筑隔声;禁止坑木加工、机修设备夜间运行;通风机安装消声器、扩散塔;风井排口避免朝向附近居民点,降低噪声影响。 | 厂界噪声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地下水:共设置2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 重点防渗区:油脂库、危废暂存间,机修车间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2mm厚的**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10-10cm/s。 一般防渗区:洗煤车间、洗煤循环水池、事故应急池等水池内壁及底部涂装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的防渗涂料或贴装缝隙止水条(水平、垂向),使渗透系数≤1×10-7cm/s,以满足防渗要求;矸石转运场可采用混凝土添加防渗剂的防渗地坪,切断污染地下水的途径。 简单防渗区(利用):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区、控制室、变电所、值班室等,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 地下水:****处理站西南侧约50m及东南侧约320m处各设置一个监测井。 重点防渗区:危废间地面铺防渗膜两层,刷防渗胶三层进行防渗。油脂库采用厚度30cm的P6混凝土硬化,地面铺防渗膜两层,刷防渗胶三层。机修区采用厚度30cm的P6混凝土硬化防渗处理,机修设备检修地面铺防渗膜两层,刷防渗胶三层。 一般防渗区:洗煤车间、洗煤循环水池、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水池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水砂浆进行防渗;矸石转运场进行混凝土硬化。 简单防渗区(利用):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区、控制室、变电所、值班室等,进行一般地面硬化。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转运至上允镇垃圾中转站。****处理站污泥经干化后,用作周边农田肥料。****处理站煤泥经脱水机脱水,洗选煤泥经压滤机压滤后****砖厂。废机油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转运至上允镇垃圾中转站。****处理站污泥经干化后,用作周边农田肥料。****处理站煤泥经脱水机脱水,洗选煤泥经压滤机压滤后****砖厂。废机油统一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根据耕地和林地受影响程度的不同进行补偿和恢复治理。 | 目前未发现有耕地和林地受沉陷影响。企业已定期进行跟踪监测管理,发现影响立即进行补偿及恢复。 |
表7 风险设施
矿井涌水事故应急池容积为235m3,生活污水事故应急池容积为130m3。容积为6000m3的蓄水池。 | 矿井涌水事故应急池容积为235m3,生活污水事故应急池容积为130m3。容积为6000m3的蓄水池。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团山村、****小学按设计要求留设保护煤柱。老芒洋村搬迁,建筑垃圾运输至上允镇建筑垃圾处置点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堆放。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开采设计中已预留保护煤柱,建设单位在开采中将严格按照设计进行预留保护煤柱。建设单位已制定搬迁计划及方案,搬迁计划受竜浪村村庄规划未确定的影响,搬迁计划延期,并****人民政府进行了搬迁延期的请示。根据项目开采进度及计划,预计至2029年才会影响老芒洋村住房安全,建设单位将在老芒洋村受开采影响之前完成搬迁。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自然植被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其功能不降低。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制定并落实生态重建与恢复方案,尽可能减缓**生态影响。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剥离表土单独收集用于生态修复,采取裂缝填补、陡边坡防护、土地平整和复垦等措施,采用适生乡土物种恢复施工迹地,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按照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规定落实相应保护措施,保护野生动物生境。****煤矿开采影响范围内建筑物、附近村庄地面和道路的观测、监控,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和生态监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和生态影响长期跟踪监测,采取必要优化和强化措施,减缓不利影响,避免或减轻采煤沉陷引发的生态破坏,并及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环境管理、养护管理、人员管理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的要求,施工期和运行期均落实了相关的生态保护措施,未发现**生态环境功能有明显的降低。项目属于井下开采,工业场地为原有项目已有工业场地,项目在施工中的临时占地已全部恢复,项目井下开采过程中不会再新增占地及植被破坏。项目工业场地为原有项目已有工业场地,项目在施工中的临时占地已全部恢复,绿化复垦等采用本土物种。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间严格遵守和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没有破坏野生动物生境。建设单位设有专人定期进行**内的地表沉降和岩移监测(观测记录见附件);开采中已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地面沉陷,避免地面生态破坏。项目运行期间安排专人进行环境管理工作,并适时安排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会。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1)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自然植被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其功能不降低。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要求,制定并落实生态重建与恢复方案,尽可能减缓**生态影响。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2)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有关部门要求,对**边界及周边村庄留设足够的保护煤柱,严禁越界开采。(3)剥离表土单独收集用于生态修复,采取裂缝填补、陡边坡防护、土地平整和复垦等措施,采用适生乡土物种恢复施工迹地,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按照野生动物保护的相关规定落实相应保护措施,保护野生动物生境。(4****煤矿开采影响范围内建筑物、附近村庄地面和道路的观测、监控,建立地表沉陷岩移观测和生态监测系统,开展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和生态影响长期跟踪监测,采取必要优化和强化措施,减缓不利影响,避免或减轻采煤沉陷引发的生态破坏,并及时报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环境管理、养护管理、人员管理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5)按照《地下水管理条例》要求,工程开工前将工程建设方案和防止对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的措施方案报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6)工程建设期、运营期应严格遵守“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分层开采、限厚开采等保水采煤措施,对断层、陷落柱等不良地质构造留设足够的防水煤岩柱,严禁疏水降压采煤。开展导水裂缝带发育观测,根据观测结果及时优化、调整保水采煤措施,避免导通隔含水层,切实保护区域地下水**。(7)实施分区防渗,对机修车间、油脂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实施重点防渗;对****处理站及配套构筑物、矸石转运场、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回用水暂存池等实施一般防渗;其他区域实施简单防渗。(8)制定并落实地下水保护、监测、应急方案,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规范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定期监测地下水水量、水位、水环境质量,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完善相应的地下水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做好相关技术论证工作,若因煤矿开采影响**及周边村庄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你公司应负责及时妥善解决。(9)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规范设置工业场地“雨污分流”系统,建设完善储煤场、矸石转运场顶棚及截排水设施,严格落实对废水的收集、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机修及洗车废水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同经处理规模130m3/d、处理工艺为“厌氧生化+缺氧滤池+好氧生化+沉淀+消毒”****处理站处理,达到《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539-2016)选煤用水水质标准后全部回用于洗煤车间,不外排。洗煤产生的煤泥水进入污水池,再泵入煤泥深锥高效浓缩机,上层**回用,下层浓浆进入压滤机脱水,**回用。提高矿井涌水利用率,矿井涌水、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处理规模为2000m3/d、处理工艺为“预处理+混凝沉淀+保安过滤器+纳滤+消毒”****处理站处理,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GB50383-2016)、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相应标准要求后优先回用于井下生产、防尘用水、洗煤用水、黄泥灌浆用水、砖厂用水及甘蔗地灌溉等,原则非雨**部回用,不外排;雨天部分回用,部分储存于蓄水池(6000m3)内,回用后仍有剩余确需外排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清洁生产指标要求外,其相关水质因子值还应满足或优于受纳水体环境功能区划规定的地表水环境质量对应值,且不得影响相关河段水功能需求。(10****处理站事故应急池(235m3)和生活污水站事故应急池(130m3)。(11)加强相关设施运行维护,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非正常工况、事故状态下,各类污(废)水均得到妥善处置,避免事故排放。规范设置排污口,加强矿井水、外排水质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情况及时完善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12)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井下设置洒水降尘系统,储煤场和矸石转运场设三面围挡及顶棚,并设置喷雾洒水设施。原煤、煤矸石装卸、转载、储运环节须设置喷雾洒水装置,场内输煤采用全封闭输煤栈桥。原煤筛分库房内分级筛设集尘罩,配备脉冲布袋除尘器,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煤筛分标准限值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13)矿井地面生产系统大气污染物及作业场所无组织排放需达到《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相关限值。优化运煤路线,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过程中须用篷布遮盖车厢,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对沿线村庄居民的影响。加强大气环境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周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达标。(14)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空压机、通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室内,避免高噪声设备夜间运行,通过采取减振消声、增设绿化带等措施减轻噪声影响。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应限速禁鸣。运营期厂界噪声稳定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加强声环境质量的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周边区域声环境质量达标。(15)施工期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处理站污泥、洗选煤泥脱水后与煤矸石一起临时堆放于矸石转运场内,****砖厂综合利用。煤矸石处置利用应满足《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规范建设矸石转运场,选址、建设和运行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综合利用方式,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率。煤矸石暂存后外运综合利用,应妥善堆存,规范台账记录,严禁随意堆放,避免对环境产生影响。加强煤矸石固废属性鉴别和放射性检测,若煤矸石固废属性发生变化,须及时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理处置措施。生****处理站污泥统一收集后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确保得到妥善处置。(16)严格落实“以新带老”各项措施。(17)油脂库和危废暂存间设专人负责管理,规范台账记录,定时进行检查巡视。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演练,落实应急设施、物资和经费,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政府相关部门和受影响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将项目突发环境事件****政府应急管理体系。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你公司应当依法进行处理,并对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如遇大量异常矿井涌水,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切实保护地下水**、避免污染下游地表水体。(18)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19)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报告书》中的环境监测计划要求,制定项目污染物排放和周边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发现异常立即停产,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有效****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按照环境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主动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等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环境保护宣传工作。(20)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该《报告书》是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开展长期跟踪监测。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应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21)认真落实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项目投运前向社会公开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制定并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跟踪监测方案,根据结果不断优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监测报告、环境监理报告以及以“以新带老”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应作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之一。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报告书》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22****政府书面报告,储煤场和矸石转运场周边50米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在村庄附近开采时,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留足安全距离,不得影响居民房屋安全。(23)进一步优化设计,加强管理,提高清洁生产水平,确保各项指标均达到清洁生产二级及以上标准要求。按照《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2〕26号)的要求,禁止开采含硫量高于3%、灰分高于40%的煤层。(24)如项目建设和运行需要取得其他行政许可或办理相关手续的,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审批等其他手续后方能开工建设或运行,并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保护措施。(25)《报告书》经批准后,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的要求,施工期和运行期均落实了相关的生态保护措施,未发现**生态环境功能有明显的降低。项目属于井下开采,工业场地为原有项目已有工业场地,项目在施工中的临时占地已全部恢复,项目井下开采过程中不会再新增占地及植被破坏。(2)项目在设计阶段已设计预留足够的保护煤柱,项目实际开采中也按照设计进行开采,预留保护煤柱,开采范围限制在合法**范围内。(3)项目工业场地为原有项目已有工业场地,项目在施工中的临时占地已全部恢复,绿化复垦等采用本土物种。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间严格遵守和落实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没有破坏野生动物生境。(4)建设单位设有专人定期进行**内的地表沉降和岩移监测(观测记录见附件);开采中已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地面沉陷,避免地面生态破坏。项目运行期间安排专人进行环境管理工作,并适时安排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会。(5)建设单位已编制“****煤矿改造升级项目防止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措施方案”(详见附件),****水务局进行备案请示。(6)工程建设期、运营期始终严格遵守“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项目设计进行分层、分区开采,并按设计方案预留保护煤柱,禁止疏水降压采煤。项目开采期间进行井下地下水观测(观测记录见附件),并根据观测结果及时的优化开采。(7)重点防渗区:油脂库、危废暂存间,机修车间机修区防渗措施为地面铺防渗膜两层,刷防渗胶三层;一般防渗区:洗煤车间、洗煤循环水池、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水池采用混凝土硬化+防水砂浆进行防渗;矸石转运场进行混凝土硬化。简单防渗区:办公生活区、运输道路区、控制室、变电所、值班室等进行一般地面硬化。(8)建设单位已编制“****煤矿改造升级项目防止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措施方案”(详见附件),项目开采期间进行井下地下水观测(观测记录见附件)。****处理站西南侧约50m及东南侧约320m处各设置一个监测井。根据项目施工期对项目区周边地下水的监测,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项目运行期间未发生影响周边村庄居民生产生活用水的情况。(9)项目施工期设置施工废水沉淀池,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项目工业场地内已建设雨水收集管沟及污水收集排放管,能够实现场地内的“雨污分流”;项目储煤场、矸石转运场已建设堆棚;项目机修废水设置隔油池进行预处理,机修废水、洗车废水、生活****处理站进行处理后回用;****处理站处理工艺为A2/O处理工艺“厌氧生化+缺氧滤池+好氧生化+沉淀+消毒”。洗煤车间煤泥水闭路循环,洗煤车间内建有一座容积为190m3循环水池(污水池150m3+**池40m3),实现洗煤水循环使用。 矿井涌水、工业场地初****处理站(采用“预处理+絮凝沉淀+混凝沉淀+斜管沉淀+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纳滤+消毒”工艺)处理达标后优先回用,无法回用的外排;项目井下探放水期间增设备用矿井水沉淀池1个,用于矿井水初级沉淀。根据验收期间矿井水出水监测,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10****处理站****处理站事故****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容积分别为235m3和130m3。(11)建设单位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530828-2021-004-L),项****处理站事故****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容积分别为235m3和130m3,能够有效避免废水事故排放;项目已在废水总排口设置在线监测设施并通过在线专项验收(验收意见见附件)。根据验收期间矿井水出水监测,水质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12)已按要求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井下开采设置洒水降尘系统;储煤场和矸石转运场设四面围挡+顶棚全封闭并配套喷雾洒水设施。项目工业场地内装车处和转载点均设置喷洒设施;矿井口至筛分洗煤车间输煤采用封闭栈桥;原煤筛分工段设置集气罩收集筛分粉尘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车间设置喷雾洒水系统。根据验收监测,项目筛分工段有组织粉尘及厂界无组织粉尘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3)根据验收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测,厂界无组织颗粒物能够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相关限值。项目运输车辆采用篷布覆盖。项目已编制施工期环境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实施跟踪监测。(14)项目选用符合环保标准的低噪声设备,设备通过置于房间内、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根据验收厂界监测结果,厂界声稳定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项目已编制施工期环境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实施跟踪监测。(15)项目施工期土石方全部回填利用。****处理站污泥、洗选煤泥脱水后与煤矸石一起临时堆放于矸石转运场内,****砖厂(澜沧****材料厂)综合利用(已签订煤矸石销售协议),项目煤矸石外售制砖的处置方式符合《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煤矸石堆场位于工业场地北侧储煤场内,占地面积约200m2,地面硬化,四面围挡+顶棚全封闭,地面硬化。煤矸石堆场设置台账记录。根据验收期间的煤矸石属性鉴别,煤矸石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Ⅰ类);根据煤矸石放射性检测,放射性未超过需进行辐射影响评价的限值;生****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危废间地面铺防渗膜两层,刷防渗胶三层进行防渗,建设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16)项目已严格落实“以新带老”相关措施。(17)油脂库和危废暂存间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检查巡视,危险废物进出均规范填报台账记录。项目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并备案(备案号:530828-2021-004-L),应急预案中已对项目区存在的环境风险提出风险防控措施,企业后续需按环境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培训、演练并落实相关的应急设施、物资和经费,加强环境应急能力保障建设,****政府相关部门和受影响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将项目突发环境事件****政府应急管理体系。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中已针对矿井水异常排放情况进行了应急措施分析及要求,企业后续应仔细研读学习,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应急预案,避免污染环境。(18)建设单位在施工期及运行期间均倾听民意,验收期间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未发现有公众提出环境诉求及反对项目建设的意见。(19)项目已编制施工期环境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实施跟踪监测。已组织实施了项目施工期监测和验收阶段的监测。项目建设至验收期间未发现异常情况,后续若发现异常情况,企业****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20)企业已建立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安排专人进行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项目环保设施已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并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企业设计中已将环保措施及设施纳入,项目施工及监理中也已将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落实和监理。(21)项目已委托****进行环保工程施工监理,并出具了监理报告,监理完****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了监理报告的公示(详见附件)。项目已编制施工期环境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实施跟踪监测。已组织实施了项目施工期监测和验收阶段的监测(详见附件)。根据上文“以新带老”措施落实情况对照表,项目已严格落实相关措施。根据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项目属于登记管理,项目已于2024年4月2日进行了排污登记变更,并取得登记回执。(22****人民政府发函,说明项目工业场地区周边环境防护距离设置情况(详见附件)。项目后期开采至周边居民区附近时,需按照设计及环评阶段提出的要求预留安全距离。(23)根据对照《煤炭采选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企业能够满足清洁生产二级水平;根据**煤层煤质成分分析,项目区煤层含硫量高为0.79%和1.29%,灰分为4.99%和8.65%。(24)项目建设的手续完备,相关保护措施落实基本到位。(25)根据对照,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建设距批复日期未超过5年。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