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SZS)000862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民警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配送 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000.00元
采购需求:
****民警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配送采购项目一标包 | 民警食堂食品原材料配送服务 | 其他服务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0 |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为1年(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服务期为2年,2年共计****000.00元,合同每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③****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④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优先或强制采购财政部、****委员会公布的《节能4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及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 号)中的产品。 ⑤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④《中小企业声明函》; ⑤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⑥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注:1.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可通过证件二维码扫描出企业信息,投标供应商只需将相关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 2024-06-19 14:49:51 至 2024-06-26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2024-07-10 09:00:00(**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供应商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专用工具查看招标文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当天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CA锁远程进行解密,如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注:①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认证中心****公司,联系电话:****600271 按 1 号键咨询,办理地点:****中心A座1303室。②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回****交易中心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县**镇萧公大街19号
联系方式: 095****35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市**区泰康街隆基大厦8楼812室
联系方式: 0951-****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陆勇
电话: 095****3597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郭君戈
电话: 0951-****378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
发布日期: 2024-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