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中心】红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HAJ2024057红安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HAJ2024057(一标段)(HBHA-202406QG-008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HAJ****057**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HAJ****057(一标段)(****)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HAJ****057****财政厅以鄂财农发【2023】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县部分乡镇(场、处) 建设规模:完成**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2万亩(含改造提升1万亩)地质勘察、测绘、工程设计等全过程服务。一标段:完成改造提升1万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服务,最高限价为46.37万元。二标段:完成**5000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服务,最高限价为29.7万元。三标段:完成**5000亩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勘测设计服务,最高限价为29.7万元。 其他:一标段中标单位为所有标段设计服务工作的主负责编制单位,主负责编制单位负责设计过程中的协调和最终设计成果的标准统一等工作;二标段及三标段中标单位严格按照统一的设计标准完成项目内容。**每亩投资额为3000元,改造提升每亩投资额为2342元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内容主要是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勘测设计,负责项目的勘测设计文件编制、组织专项论证、负责各阶段评审及相关费用、完成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驻地配合服务、竣工图绘制、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勘测设计文件主要包括:地形图勘测、测量、初步设计报告、技施设计图、概预算书(含通过专家评审)、施工阶段设计变更及优化以及为完成本项目设计工作而需完成的其它工作或需协助招标人完成的其它工作。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标段划分:**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勘测设计服务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7-20。其中:50日历天(勘测设计文件提交服务期限),施工阶段提供配合及后续服务,服务期限以招标人安排为准。。 | |||||||||||||||||||||||||||||||||||||||||
2.3其他:合同估算价:一标段最高限价为46.37万元;二标段最高限价为29.7万元;三标段最高限价为29.7万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①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为工程测量);②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近 3 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承接过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旱改水项目、占补平衡项目设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3)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4)其他要求详见:第二章 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投标人只允许选择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4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1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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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19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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