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拟建设嘉乐镇2024年度镇级民生实事项目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按照****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精神,****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川办发﹝2012﹞30号)和村民“一事一议”政策的要求,经村项目理事会会议讨论决定,对所建工程进行实行公开竞争。该项目于2024年6月19日进行竞争性谈判,因截止时间参加竞争性谈判不足三家,不符合“投标单位需满足三家”的条件,予以流标,现二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嘉乐镇2024年度镇级民生实事项目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地点:**村、**村、新油村。
2.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34.1269万元。
3.建设主要内容及标准:①****社区交界处排水沟长290米,沟底清淤和C30混凝土硬化宽2米,厚0.1米,沟壁粉糊高1.8米。修复排水道堡坎25立方米,延伸建设排水沟65米。安装直径140mmPE排污管210米。②**钢筋混凝土蓄水池一个200立方米,含周边基础设施建设。③****中心处**停车坝,C30混凝土硬化停车坝长65米,均宽6.5米,厚0.2米,安装护栏65米,搬迁招呼站1座。
4.建设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同递交投标文件一并收取,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若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退还。中标人未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在投标活动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招标条件:
(一)投标单位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竞争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项目建设的黑名单中。在镇域范围内建设的工程和项目未出现质量问题,不存在2个及以上的项目超过工期至今未完成。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自【2024年6月20日9时00分至2024年6月22日18 时00 分】(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栏(http://www.****.cn/)免费下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其它资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谈判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自【2024年6月24日9时15分至2024年6月24日9时30分】。
谈判时间:【2024年6月24日9时30分】。
五、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服务中心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委员会:李先生,联系电话:187****4651嘉乐镇乡村**办:曾先生,联系电话:177****9971
监督电话:**财政局:0831-****979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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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