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实施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负责实施的****校园实施维修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施工承包队伍,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校园实施维修工程。
1.2工程地点:****校园内。
1.3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1.3.1招标内容:****校园实施维修工程的施工,包含但不限于:教学楼、走廊部分墙体局部维修、部分倾斜围墙拆除重建和车棚改造等周围设施维修。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如有)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万元。
1.3.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质量标准:合格。
1.8质保期:二年(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2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工程处理。
2.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2.4信誉要求:
2.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2.4.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2.5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1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4年6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4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抗议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上述第2.4、2.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3.1、请申请人于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号等信息)到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地址:****【**省**市**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 7楼西户招标代理部。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83****7595】工本费300元/份。一旦缴纳概不退还。
3.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人将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列入不诚信单位。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4.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2日15点00分。
4.2开标地点:****会议室【**省**市**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颐高**工业数字经济产业园) 7楼西户】。
五、 其他说明
5.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仟肆佰元整(¥1400.00),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用现金、转账、电汇、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等方式交给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其中现金单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无息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订立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5.2本项目杜绝任何形式的挂靠,严禁违法分包。
5.3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均应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将本项目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予以考虑。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将不被批准。
六、评标办法: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合理低价法”。
七、有关变更信息、成交信息等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信息将同时在“****政府—政务公开—区教育局”网上发布。发布的信息公告,补充公告、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请自行查阅。敬请留意!
八、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疑问或异议,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8.1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黄尖镇
联系人:徐先生,139****1658
8.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高旺沟路与204国道交叉口西北第三栋B9号楼 7楼西户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裔先生,151****3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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