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寓段“新韶**路(**路-昭山大道)上跨沪昆高速铁路跨线桥工程防异物侵限系统施工招标”项目(招标编号:GC-2024-18)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新韶**路(**路-昭山大道)上跨沪昆高速铁路跨线桥工程防异物侵限系统施工招标[招标编号:GC-2024-18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共有3家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所有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均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19日12时 00分至2024年4月23日0时0分止),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投标人名称 | **** | ******公司 | ******公司 |
投标报价(万元) | 920.2960 | 921.208296 | 923.062509 |
评分情况 | 95.511 | 90.5028 | 89.4166 |
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 王长征 | 周勇 | 王东亮 |
执业证书编号 | 湘143********06136 | 桂 145********02175 | 湘112********14851 |
承诺质量目标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承诺工期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90日历天 |
企业工程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项目经理工程业绩 | 见附件 | 见附件 | 见附件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1090
联系地址:**市**区**一路23号天兴大厦23楼
招投标监督部门:****集团有限公司建****办公室
联系地址:**市**一路151号
联系电话:020-****1843
招标人名称:****
日期: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