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海塘安澜工程(乡**塘)—大涂面海塘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于2024年6月19日****交易中心****中心对**市**区海塘安澜工程(乡**塘)—大涂面海塘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日历天)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 |
1 | **** | 邬徐燕 | 365日历天 | ****2180 | 99.92分 |
2 | ****集团有限公司 | 刘 洋 | 365日历天 | ****5572 | 99.70分 |
3 | ****公司 | 马小雅 | 365日历天 | ****3106 | 99.55分 |
中标候选人业绩
该业绩证明对象 | 业绩名称 |
**** | **市**区澥浦大**岸提标工程 |
****集团有限公司 | **防潮堤(黄河路-广利港路)改造提升工程施工标第一标段 |
****公司 | **县渔港经济区蟹文化产业园项目(海堤工程) |
公示期限自: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6月24日止。
评标纪要:
在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发现******公司投标文件封面没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4.2.3条1款(1)项,****委员会评审一致认定,该单位作技术标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投标无效,不进入后续评审。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水利局投诉,并同时告知**区审批****办公室。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 联系电话:0580-****378 联系人:蒋先生
代理单位:**** 联系电话:0580-****928 联系人 李云飞
行政监督部门:****水利局 联系电话:0580-****358 联系人:柳彬
**区审招办督查科 联系电话:0580-****791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
代理单位:****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