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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06-18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关于****高**李中路(黑里寨至**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高环审[202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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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高**李中路(黑里寨至**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单位:**腾辉****公司)收悉,经研究,根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省**市高**,****政府以西,与已拓宽李中路相接,终点止于****界。项目总投资8498.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万元。建设内容:路线总长度6.4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11.5米,双向2车道;中桥40米/2座(其中利用1-20m中桥/1座),涵洞27道;分离立交2处(利用);永久占地9.9400公顷,其中老路3.7900公顷。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人民政府官方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环评结论,该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能够达到环境保护要求,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同意该项目按环评所列地点、建设规模、试油工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设计、施工工作。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试油期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要编制防止扬尘的操作规范,并安排专人负责工地环境工作。在项目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和道路采取洒水措施、施工现场周围采取围挡措施,物料集中堆放并加盖防尘网,施工场地出口设置清洗平台,车辆运输采取密闭或者遮盖措施,定期采取道路洒水、喷洒抑尘等措施,防止带土上路。
2、本项目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含油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含油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3、项目固废主要为施工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垃圾与沉淀池污泥一同运送至指定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实现无害化、**化、减量化处理。隔油池油污须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固体废物暂存场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执行,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执行。
4、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修保养,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减振、消声、隔音等措施,敏感点路段严禁夜间施工,因工程需要确需夜间施工的,须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夜间施工申请,确保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制要求。加强综合管理、路面养护,道路两侧加强绿化,确保运营期道路红线35米内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道路红线35米外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5、加强施工期间的生态及土壤保护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对施工区域地表植被进行恢复和绿化。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时按照要求对各风险源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7、该项目如发生环境信访事件,影响周边环境质量,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改。
8、你单位对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一起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理。不得采用国家、地方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施工单位要按照设计方案和相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技术要求。
三、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有关要求,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评文件。若项目在验收时所执行的排放标准发生变化,必须按新排放标准进行自主验收。
四、项目建设必须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的 三同时 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人民政府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运行期的日常监管工作,高******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的执法检查工作。
公 章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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