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楼塔镇大同二村地块(13.15亩)五年租赁权
**区楼塔镇**二村地块(13.15亩)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1.750000 万元/年 | 出租面积约13.14亩(约8769㎡) |
交易品类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其他
所在地区**省 **市 **区
2024-06-20 |
2024-07-03 |
**区楼塔镇**二村(详见平面图)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出租土地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区楼塔镇**二村地块(13.15亩)五年租赁权 |
土地证号 | / | |
土地面积 | 8769.00平方米 | |
用途 | 闲置 | |
类型 | 划拨 | |
使用年限 | ||
已使用年限 | ||
使用期限 |
标的状态 | 空置;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其他披露事项 | 1、权证相关信息:无产权证。 2、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按现状交付。 3、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4、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5、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不包括出租标的内设施、设备和物品。竞买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联系人 | 吴经理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0571-****8027 | |
联系地址 | ****市**区新****收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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