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现就**站站台垃圾清运及处置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1. 站台垃圾清运 对车站列车下交垃圾及站台产生的垃圾进行收集、清运出站处理,包括对站台垃圾袋附近的污水、散落垃圾、垃圾车清运路线上遗留的污迹清理。 2. 站内垃圾场垃圾处置 ****垃圾场内的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对地面污水、散落垃圾要及时清扫,如临时存放垃圾时,要进行必要的消杀工作,避免细菌的滋生,以确保站区环境卫生的整洁。 3. 工具备品及污水处理 垃圾清运车及备品定位存放、垃圾按指定点投放,保洁污水处理。
投标人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服务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经营项目内必须有保洁服务或物业管理、垃圾清运项目,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有符合要求的中华人民**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等级证书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企业****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6.****商行****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www.****.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附相关证明文件(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7.付款方式:****车站开具真实、合法、有效、与本合同内容相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公司承担垃圾清运车,并负责车辆的用、管、修等所有费用。车务****公司账户。否则,车务段有权拒绝办理付款。付款方可以使用票据作为结算方式,票据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中标公司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收款凭证。增值税及附加税的具体税率依据国家调整执行,具体按实际结算为准。 8.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9.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2、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从2024年6月20日08时00分(**时间)至2024年6月25日17时00分(**时间)止购买招标文件。
3、供应商可登陆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公告】---【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8日15时00分(**时间),地点为**省**市**区人民路589****车务段323室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定于2024年7月8日15时00分(**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省**市**区人民路589****车务段三楼东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
详细地址: **省**市**区人民路589****车务段
项目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0373-****041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等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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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