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站项目消防车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项****消防站项目消防车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人为****,比选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消防站项目消防车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消防站项目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本次比选共分为三个标段,分别是:
第一标段:B类城市主战车、48米大跨度举高喷射消防车;采购金额760万元;
第二标段:34米登**台车、抢险救援车;采购金额505万元;
第三标段:12吨水罐泡沫车、24吨水罐泡沫车;采购金额245万元;
具体要求见比选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1具体供货规格、供货数量和供货时间,按采购人与参选人签订的合同执行。采购人保留调整采购规格、采购数量的权利。项目周期内,如遇货物需在材料使用方面作较大调整,或者比选货物的技术标准发生较大改变,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重新比选。
2.3供货地点:**地区(业主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生产产品必须符合国标及比选文件中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且满足本项目比选文件所约定的质量要求。
2.5质保期:整车质保期2年、保修期5年。产品在质保期内发生的问题,由供应商负责。
2.6 比选内容:货物的采购、供货(含产品价格、包装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修、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及其服务(主要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售前售后等)。
2.7交货时间:本次项目采购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进行供货、交货,采购人将需供要求、送货地点通知中选人,中选人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20日历天内发往采购人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三个标段。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参选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且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货物及服务;
3.1.2财务要求: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进行参选。
3.3 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别参选或者未划分包别的同一项目参选。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于2024年06月19日起至2024年06月23日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1: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现场到****获取比选文件:(1)公告之日起出具的单位有效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证明、(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报告;以上所有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参选单位公章。
4.2凡资料不全、参选人与其证照不符、超过获取时间者将被拒绝。
4.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5.参选保证金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6.资格审查及评审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评审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为2024年06月2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消防站会议室(**市高新区陆家新区内位于家兴路与康庄路交汇处西南角)。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3参选人将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参加本次比选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上发布(除此之外,其它渠道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公告信息均为无效信息)。
9.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路23号
邮 编:421002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1****4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