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铁矿等6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治理恢复工程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技术要求与验收办法》(陕自然资规〔2019〕5号)《关于对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到期情况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00号)等有关要求,我局邀请有关专家对《******公司****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司镁橄榄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石材厂龙王沟**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商******公司沙岭**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商****公司****花园钾长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壹****公司商**水沟镇炭沟石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治理恢复工程进行验收。通过现场检查、审阅资料、会议审议等方式,经验收专家组审定,拟同意******公司****铁矿等6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治理恢复工程通过验收,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内容存在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至****地质矿产股(联系电话:0914-****192)。
附件:1.《******公司****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治理恢复工程验收意见
2.《******公司镁橄榄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治理恢复工程验收意见
3.《****石材厂龙王沟**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治理恢复工程验收意见
4.《商******公司沙岭**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治理恢复工程验收意见
5.《商****公司****花园钾长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治理恢复工程验收意见
6.《**壹****公司商**水沟镇炭沟石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适用期治理恢复工程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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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