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龙资规告字[2024]14号
****政府批准(龙政〔2024〕111号),******建设局决定挂牌出让****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地块 | 宗地 面积 | 总用地面积9521.58㎡ | 宗地坐落 | **市江滨大道南侧,虎跃路西侧 |
出让 年期 | 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 容积率 | ≤2.4且>1.0 | 计入容积率地上总建筑面积 | ≤22851.79㎡且>9521.58㎡,其中兼容零售商业建筑面积≥2000㎡ |
绿地率 | ≥35% | 建筑高度 | ≤80米(居住建筑高度应≥27米) | 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
建筑密度 | ≤30% | 竞买保证金 | 541万元 | | |
起始价 | 2705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或其整数倍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7月10日10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4年7月23日10时00分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包括土地出让金、耕地开垦费,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税费。 2、竞得人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确认书及与《****地块定向定价商品房建设管理协议》与******建设局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逾期未签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权,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3、本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 |
具体情况详见《挂牌出让须知》。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公司。
(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商行政****公司章程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应当按规定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公司,并以新设立的****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市场监管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出让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签订;也可直接****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交易中心浏览或下载。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交易中心(https://www.****.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10时00分至2024年7月19日17 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17 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竞得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总地价款的50%,余额于竞得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
九、联系方式、现场咨询:
(一)、******建设局(**市西一路181号)
联系电话:0577-****2566
(二)、****(世纪大道与彩虹大道**)
联系电话:0577-****9702
******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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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