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环审批〔2024〕59号
中国石****公司****公司川中油气矿:
《八南线老旧管段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八南线老旧管段隐患治理项目位于**市**县和**市**区、**县境内。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是对原八南线四段共12.72公里输气管道进行改线,同沟敷设通信光缆,不涉及站场、阀室等设施建设;管道管径为219.1毫米,设计压力4兆帕,设计输气量50万立方米/天;输送气源为净化天然气。管道采用沟埋敷设方式,埋深一般不小于1.0米。项目总投资约1833.7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47万元。
项目建设总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相关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禁止擅自破坏植被和伤害野生动物,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路线,标明施工活动区,不得进入鸣龙镇宝马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量避开农作物生长季节。管沟开挖采取分层开挖的方式,并进行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施工结束后根据周边生态状况,及时实施生态修复或复垦,生态修复选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
(二)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项目环境风险辨识,摸清主要环境风险源及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风险隐患巡查检查,及时整治隐患问题。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典型风险事故情景下的应急处置措施,****政府预案、部门专项预案、企事业单位预案的衔接,开展实战演练和培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按规定报送有关部门备案。落实人员队伍、应急物资和车辆装备,建立完备的监控体系,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检管理,若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按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确保环境安全。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不设施工营地,施工物料堆放场地铺设防渗材料。穿越河流、沟渠段须在枯水期施工,开挖采用围堰导流方式。定向钻泥浆池进行防渗处理,禁止在河堤范围内给施工机械加油、清洗。项目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既有设施收集后处理。
(四)其他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洒水降尘、封闭运输、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废料由施工单****回收站处置,项目定向钻、顶管施工产生的废泥****砖厂或水泥厂综合利用,废弃原管道填充混凝土封堵后就地弃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清管、检修和事故工况下的放空天然气依托八南线沿线现有站场放空系统点燃后排放。清管废渣依托八南线沿线现有站场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开工前,应依法完备其他相关行政许可手续。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你公司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建设过程中须开展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落实。项目竣工后,你公司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你公司应当组织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如项目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市、****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生态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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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