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 其他服务 | 医学非药物减重 | 1、我司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磋商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保证合同货品均为正规的厂家生产的全新、合格以上、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包装标准; 2、货物有包装的,货物按销售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我司需在规定时间(7个工作日)内完成提供符合要求的货品。 3、采购人验收时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我司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并在规定时间(7个工作日)内完成退换; 4、若产品出现不符合法定标准的质量问题,需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另一种同类产品,并按协商时间内完成提供符合法定质量要求的产品。 | 1、采购人发出采购指令后,我司必须在2小时内响应,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商品送达指定地点。对于特殊原因或特殊商品,送到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经采购人同意后,送达时间可延迟至10个工作日。 2、我司免费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位置。 3、双方协商指定应答人员和应答对象、应答途径。 4、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我司,货物发生遗失、损坏、丢失由成交人负责。 5、我司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 6、除客观不可抗力外,我司不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我司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取得同意,我司应尽快提出替代方案保障临床供应。 7、采购人发现采购商品因法定质量问题不能正常使用的,我司在规定时间内无条件退换。 8、我司未能履行磋商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我司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结算总额达到合同总额后自动终止,以先到为准。 | 1、我司须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需求的清单顺序,详细列明拟供货品种的品牌、型号、供货价等。 2、★我司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我司自行承担。 3、由于采购人业务发展需要,需升级更新营养制剂采购品种,由采购人和我司双方同意,确定具体品种规格和价格后进行供应。 4、我司所提供的所有营养制剂产品不能为临时生产的没临床实践的新品种。 5、★我司提供有营养相关资质的长期固定人员2人以上,正常上班时间在营养门诊、健康管理门诊等现场进行人体成分分析、膳食回顾、减重方案的执行和演示等工作。 6、我司提供APP客户管理平台,长期包括节假日对减重患者进行每天的生活方式指导、膳食评估、体重管理等。 7、我司提供身体成分分析的相关设备。 8、有循证医学证据,并在重要刊物上发表过专业文章。 9、服务期内国家新出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相关规定,则本项目中的有关产品须根据新出台政策执行。 | 1,90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