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省道313**县草原至**县阿木段改建工程”等5个项目顺利推进,根据项目推进工作实际需求,拟对“省道313**县草原至**县阿木段改建工程”等5个项目竣(交)工验收检测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邀请比选,兹欢迎符合条件的相关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邀请比选。
一、项目概况
我公司承担的S313**县草原至**县阿木段改建工程、省道446**县川主寺(尕里台)至草原段改建工程、S447**县热里至卡龙沟段改建工程、省道453线**市日部至**县上**段改建工程、S453**市沙尔宗至大藏段灾后重建工程五个项目已完成施工、监理招标工作,项目已陆续开工建设。上述五个项目工程各分部分项中间交工,需进行交工验收检测。
二、项目名称:“省道313**县草原至**县阿木段改建工程”等5个项目竣(交)工验收检测招标代理服务
三、项目业主:****
四、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
五、服务内容及服务费用:
(一)服务内容:“省道313**县草原至**县阿木段改建工程”等5个项目竣(交)工验收检测招标代理服务。
(二)服务费用:****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的规定计算,由中选的竣(交)工验收检测单位支付。
六、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七)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八)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完成不少于3****政府采购代理类似业绩。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比选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6月20日上午10时00分至2024年6月24日18时00分(**时间,下同),在****(**州**县威州镇岷江路下段13号)四楼规划招标合约部获取比选文件。
获取比选文件时,供应商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注:除单位介绍信留原件外,其余材料验原件留存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八、比选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及地点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文件时应对比选文件进行密封,提交一正二副比选文件;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11时00分;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州**县威州镇岷江路下段13号)四楼规划招标合约部。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 址:**州**县威州镇岷江路下段13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135****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