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食品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永**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0日 09:11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开标厅(地址:****市**区贸易巷伊源大厦11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01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开标厅(地址:****市**区贸易巷伊源大厦11楼) | ||
预算金额 | ¥59.5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勇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51-****89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杨和南街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梓蕴0951-****88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贸易巷伊源大厦11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勇0951-****892/153****1067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登记表.doc |
项目概况
****2024年食品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1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食品检验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要求承检机构在7月底前完成50%,9月底前完成75%,11月底前完成全部抽样任务,12月20日前完成全部检测任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服务采购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的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出具“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专门面****政府采购的项目,仅限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2.2根据《财政部 ****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
2.3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及宁财(采)发〔2020〕545 号文件《****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未提供声明函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4节能、环保产品依据《****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2.5凡在**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政府采购成交(成交)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扫描件);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7****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3.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出具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出具声明****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为无效响应。注:①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提交相关资料原件,以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复印件)为准。供应商须保证扫描件(复印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②供应商以上资格要求不符合的,视为无效投标。③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至 2024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邮箱(****@qq.com)或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1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开标厅(地址:****市**区贸易巷伊源大厦11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1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开标厅(地址:****市**区贸易巷伊源大厦1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见****公司邮箱(****@qq.com)或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送至****报名,报名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者,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请各投标人在开****政府采购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以公告形式公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永**杨和南街10号
联系方式:朱梓蕴0951-****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贸易巷伊源大厦11楼
联系方式:徐勇0951-****892/153****10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勇
电 话: 095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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