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0日 11:23 |
预算金额 | ¥36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1-****962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路29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48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人民西路32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9622 |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处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加强医疗废物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护人体健康,****保护局的规定,医疗废物必须由有医****公司集中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361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2023年11月06日起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仅收到2家投标人递交了电子投标文件,因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家数不足三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于2023年12月05日在《****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二次招标公告,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仅收到2家投标人递交了电子投标文件,因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家数不足三家,本项目作废标处理。于2024年02月04日组织论证专家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了研究和讨论,论证专家组一致认为:招标文件是根据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条款及要求均无不合理的规定,不存在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公开招标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小组,****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根据上述规定,本项目于2024年05月27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采购方式进行谈判,因仅有****递交电子文件,电子文件递交的家数不足2家,本项目作失败处理。公开招标失败后,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财政厅文件(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项第3款情形:公开招标失败或废标,符合专业条件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经论证专家组出具了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论证意见的。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提供“******院区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项目”服务。
名称:****
地址:**省**市**县罗免镇高仓村
2024-06-21至2024-06-28
其他:无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区**路295号
联系电话:0871-****4888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管理处
联系地址:**省**市华**路130号
联系电话:0871-****609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系电话:0871-****9622